提議者 Ken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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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手調飲料店,所販售含糖飲料標準不一,多使用全糖、半糖、微糖、3分、5分、7分等等標示供給消費者選擇,但飲料糖份依各間店面所訂定標準不一。消費者選擇不同糖度飲料,常會造成消費者不清楚單一杯飲料所含的糖量為多少。
且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所制定"國人添加糖攝取量上限參考值"為準,也是建議國人每日攝取量的標準為50公克數。而不同糖度的飲料標示(全糖、半糖、微糖、3分、5分、7分),使消費者無法評估攝取糖分是否達每日上限,容易造成攝取糖份過多,造成個人身體與國家健保醫療之負擔。
衛生福利部應保衛國民健康與消費者知與健康的權利,政府單位應先要求連鎖飲料品牌,必須標示每杯含糖量進行統一標準供給消費者選擇。比如標示本店家3分糖為含糖公克數或者幾顆方糖數量,標示或清楚註解讓消費者能清楚選擇,為使消費者在喝飲料時能夠自我評估每日攝取含糖量。
目標最後應沿伸至非連鎖飲料品牌,統一表示含糖量標準後,消費者能以對自我健康可以做為第一道把關,使消費者擁有消費知的權利。
標示飲料含糖度。使消費者有統一標準,能清楚自身糖分攝取量為自己的健康把關。統一表示含糖量標準後,有機會減少消費者因為不清楚而攝取過多糖分。避免造成因攝取過多糖分造成疾病與健康醫療支出,減少國家醫療負擔。
統一標準後,消費者能以對自我健康可以做為第一道把關,使消費者擁有消費知的權利。
減少消費者降低攝取過多糖分所造成的疾病與健康醫療支出,減少國家醫療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