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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立法並依法管理電動自行車

提議者 阿榮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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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3-16
自行撤案
2021-03-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電動自行車取得容易,政府並無強制納入管理,現行可說根本無法可管,若發生交通意外或與其他車種發生事故時,時常難以釐清責任。

少數電動自行車騎士心存僥倖,不守交通規則,常釀成意外事故。

利益與影響

電動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並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政府必須立法且依法全面管理,保障大眾行車駕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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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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