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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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即將到來,但是在台灣的社會上:扔舊還是有一群社會邊緣人,就是處在非典型勞動人口(例如:工地的臨時工、在十字路口賣玉蘭花、在大馬路上攔車發傳單、或者在路口舉牌...等);工作的多寡,決定在案場是否充裕?
尤其是在大馬路上攔車發傳單及路口舉牌的非典型勞動人口,絕大部分是社會階級上、非常邊緣的弱勢者. 除了假日可以做之外,它們平日不是四處到圖書館翻閱分類廣告找工作;不然看看甚麼地方有提供免費可以吃飯的地方(例如:中和的阿興滷肉飯,、各地方的愛心待用餐、三重愛心廚房....等),看了實在是非常的難過!
我個人提議:
第一. 尤其是年關即將到來, 是否該將每一年的臨工專案,列入為社會安全網中的春節安全計畫?
第二. 臨工專案的目的,就是要讓這一群社會邊緣人在過年之前有一筆微薄的收入,可以度過這景氣非常差的寒冬. 但執行的單位,往往都是由各地方政府依照目前的財政去決定名額的多寡? 在地方政府財政有限的狀況之下,各地方政府就會訂定出資格身分的限制條款! (例如:必須要街友才能夠申請、或者限定戶籍地,必須在本縣市的低收入戶才能夠申請....等).
本人提議:各地方政府依照地方財政統籌辦理的臨工專案,必須拉高機關的層級,應該要全權移交給行政院會統籌辦理;並擴大造福全國目前處在社會邊緣角落的台灣人民,大家說好不好?
第三. 臨工專案執行的相關辦法:過年前的最後一個月(採取當場審核申請並當天確定是否錄用).
第四. 公辦急難性臨工專案的輔導對象: 各地區縣市政府列冊為低收入戶、待業中的中高年齡、四處打臨工的原住民朋友、覓職不順的身心障礙者、各地區就業服務站列冊長期失業達三個月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口、社會寒士、台灣街友、各地區社會局列冊有案的高風險家庭......等;這都是公辦急難型臨工專案的輔導對象,實在是不能再侷限於街友及設籍本縣市的低收入戶才能夠申請.
第五. 薪資發放的方式:依照個案的經濟狀況為薪資發放的模式! 在情理法的同理心之下,可採取當天現領的方式給付薪水).
第六.至於公辦急難型臨工專案的名額限制: 這是由行政院會統籌辦理的公辦急難型臨工專案,名額並無任何的限制,目的是救急不救窮! 凡是符合相關資格並提出相關的資料佐證,都能向各地區的就服站申請受理登記!
公辦急難性臨工專案計畫與方向:就是要讓這一群社會邊緣人在過年之前有一筆微薄的收入,可以度過這景氣非常差的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