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黃靖淳
已附議31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688個附議
將「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再放寬,將便服與拖鞋列入開放服裝;將原則訂定明確,定義「重大活動」並詳列開放之服裝有制服、運動服、班服、社服、紀念衫與便服;發函各顯示高級中等學校主管機關監督各校,遇未依原則修訂之學校得以刪減補助款等方法處置。
教育部去年八月發佈「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造成學生族群間的轟動,以為服儀解禁了。然而近一年來,學生們回到所就讀學校欲修訂校規時卻遭遇強大阻礙,因此我們希望教育部能落實服儀解禁 將身體自主權還給學生。制服作為為了彰顯團體價值的產物,忽視了學生的身體自主與表意自由,維護校園安全的功能也在制服的易取得性下成為空談。因此規範學生強制穿著制服已是不合時宜的,服儀解禁也使學生更有機會思考並學習服裝的穿著與搭配,而非只遵守學校強加的服儀規定。所以我們提案,希望能請教育部落實服儀解禁,也落實學生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