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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主旨
為有效降低台灣日益嚴重的交通事故比例,建議政府強化機車保險規範、提高違規罰則嚴格性、借鏡日本與新加坡等國的購車與駕照制度,落實駕駛人管理與道路使用安全,進一步改善台灣交通環境、減少事故發生與社會損害。
二、背景說明
根據交通部統計,台灣每年交通事故件數逾30萬件,其中機車肇事比例佔約67%,遠高於汽車約30%。而日本整體道路事故率遠低於台灣,每10萬人死亡數僅約2.6人(台灣則為約12人)。可見台灣交通事故頻繁且多數為機車肇事主因,往往為一方違規導致另一方路權受損,進而造成財物與人身損害,應有系統性改革。
三、具體建議
(一)強化保險責任:納入財損與提升賠償上限
現行僅強制投保「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僅限人身傷害賠償(如醫療、死亡等),卻無法涵蓋車體損害等財損項目。建議如下:
立法要求所有車輛必須強制加保「第三責任險」,將財損納入保障範圍。
提高單一事故強制險賠償上限至50萬元(含醫療與財損),使受害者有合理補償,提升用路保障。
(二)違規罰則應從重且具強制性
目前如闖紅燈罰鍰僅新台幣1800~3600元,且裁罰時多以最低額處分。駕駛人往往習以為常,不具嚇阻力;部分自營或無正常所得者亦無繳罰款能力,形成罰而不懲之現象。建議:
違規肇事即以「最高罰鍰額」為原則,如闖紅燈致人傷亡者直接罰款3600元。
違規次數與牌照連動:如一年內違規達5次,吊扣車牌6個月至1年。
增加拒繳罰單者查扣車輛或限制車輛行駛功能(參考ETC與電子圍籬技術)。
(三)比照日本、新加坡,控管車輛總量與道路資源
台灣道路狹窄,交通設計以車優先,導致行人地獄現象屢遭國際媒體批評。政府應著眼於源頭減車:
參考日本制度:購車前須出示車位證明,否則不得登記車輛。
參考新加坡制度:
購車須先取得「車輛擁有權證(COE)」,價格高、有效期10年,抑制車輛數量成長。
違規停車罰則高,短時間即拖吊並罰款。
鬧區停車格限制:比照日本鬧區實施「每格限停1小時」,並強化違停拖吊頻率。
鼓勵搭乘大眾運輸:提供轉乘優惠與定期票補助,提升民眾意願。
(四)恢復駕照定期審驗與測考制度
目前台灣駕照制度採終身有效制,導致許多年長駕駛人不熟悉新制規則,如兩段式左轉、行人優先等。建議:
參考日本與新加坡:
日本:駕照須每5年換照並參與教育課程,年長者則須通過認知測驗。
新加坡:駕駛須依年齡定期體檢與筆試合格。
台灣應建議如下制度:
每5年須至監理站接受筆試審驗,未通過者可補考2次。
補考3次未通過者即吊銷駕照,須重新報考。
高齡駕駛另設安全教育課程與認知測驗,保障自身與他人用路安全。
四、預期效益
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與損害程度。
加強用路人保險保障,避免肇事者逃避賠償責任。
提升駕駛人法規意識與守法程度,杜絕「馬路三寶」。
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回應國際社會批評,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準。
五、結語
台灣交通事故的根本問題在於制度設計與法規執行力不足,唯有從保險制度、罰鍰機制、車輛控管、駕照管理等四面向著手,方能有效遏止事故發生,營造更安全、公平的用路環境。建請政府正視此問題,並積極推動相關改革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