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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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許多集合式住宅,汽機車通行道路都為住戶土地持分,
部分住戶喜歡將車停在狹小的社區道路上,造成會車卡住,
每每與該車主溝通此處為交通轉角,希望不要停在裡,會影響行車動態,均履勸不聽,
通報警察前來處理,卻說此為私有道路無法源依據處理,常常變成在一旁打電話請車主來移車,使人非常的無奈。
轉而通報市府的建管局重視此問題,該單位僅已發文通知管理委員會來處理,但我們社區的管理委員會早已解散,哪還有管理委員會,
希望將社區停車亂象問題,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如:集合式住宅道路無規畫停車位,不得停止車輛...若違反將處理XXX罰款...之類的。
將改善集合式住宅停車紛爭,使警察有法源依據可以處理此問題,亂停車者將被罰錢,使國庫增加不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