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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警察對公共場所違規吸菸者即時開罰,並簡化民眾檢舉流程

提議者 kk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菸害防制法》規定許多公共區域為禁菸場所,但違規吸菸情形仍然普遍,特別是在騎樓、公園、人行道、學校門口、捷運出入口等地,民眾即使報警,也因警察並未被授權開罰而無法即時處理,使禁菸政策形同虛設。

 

另一方面,雖然衛生局是法定主管機關,但衛生單位並不具備查驗身分與即時裁罰的執法權,也無法如警察般到場後有效遏止違規者。民眾檢舉也因為須提供違規者身分、清晰影像與詳細地點,幾乎難以舉證成功。

 

為解決上述執行斷層與落差,建議如下:

 

1. 明文授權警察可於禁菸區對違規吸菸者即時開罰。

 

2. 建立簡易民眾檢舉系統(如LINE或App),上傳照片與定位即完成舉報。

 

3. 允許民眾影像證據具法定效力,輔助舉發。

 

4. 於禁菸區設立明顯標誌與罰責公告,供民眾與警察依據。

 

5. 定期公開各地取締件數與成效,列入地方政府與警察績效考核。

 

⚖️【補充說明:授權不足問題與修法建議】

 

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目前裁罰機關為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並未授權警察直接開罰。造成目前實務上警察只能勸導,違規者往往吸完煙就走,執法斷鏈嚴重。

 

因此,建議主管機關(衛福部)研議修法,修正或補充法條,明文授權警察對公共禁菸區違規行為執行即時裁罰。

如不修法,亦可研擬法規命令,明定警察為協辦執行機關,賦予其協助舉發權限,補足現行執行漏洞。

 

利益與影響

保障全民健康與呼吸權,特別是孩童、老人與呼吸道疾病患者。

 

強化禁菸政策落實,避免公共空間被少數違規者破壞。

 

減少民眾與違規者間的對立,減少衝突與社會緊張感。

 

減輕健保支出與長期吸菸相關的社會醫療負擔。

 

建立政府對違規行為零容忍的公信力,提升民眾參與公共政策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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