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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電動自行車使用者,進行使用年齡限制並加強交通安全、法規之宣導教育

提議者 YWFang

已附議6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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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12-30
檢核
2019-01-0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3-0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有鑑於電動自輔助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的普及,在大街小巷裡能頻繁看見此種方便的交通工具來回穿梭,但在這樣的普遍下,卻也經常造成事故的發生。

 

  相對於汽機車,目前電動自行車類此代步工具的駕駛,並不需要考取駕照,只要購買後即可上路;且現今汽車考照過後仍需要經過安全交通宣導的課程後,方可取得駕照,反觀電動自行車卻無須任何考照的過程或聆聽交通安全及法規課程就可以上路。再者,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在年齡上沒有一定的限制,可說是只要擁有電動車輛就可以成為電動自行車的駕駛。此方面也干係到使用者的行車安全,倘若青少年與高齡人士在騎乘電動自行車的過程中,不慎發生事故,其背後的傷害將會是我們所無法想像的。基於以上理由,對此希望能提出以下兩點建議:

 

(一)針對電動自行車的騎乘年齡進行限制
   此提議將針對年齡低於十四歲,高於七十五歲之使用者進行限制,以保障其行車安全。
   十四歲的年齡限制奠基於國中生普遍通勤上課的考量。學生在國小階段學區普遍就在住家附近,但國中階段的學區較國小距離更廣,中學生更有可能需要相對長的通勤時間,故希望最低使用年齡設定成為十四歲。針對高齡人士的年規範則建議設置在七十五歲,則基於台灣邁入高齡化會的考量及參照目前政府的「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研議」所訂定的七十五歲。希望透過年齡規範的方式,減少事故發生的機會。

 

(二)針對使用者加強交通教育及法規方面的宣導

   希望在購買電動車的同時,購買者及該車輛可能使用者必須先經過一定時數的交通安全宣導課程與課後測驗通過後,才能進行車輛的使用。

   電動自行車使用者本身義務具備電動車輛者相關的交通安全知識與法規,而倘若日後發生行車糾紛,意外當事人(電動自行車使用者)也需要接受一定時數的交通安全宣導方可繼續使用電動自行車。

利益與影響

利益

  1. 針對年齡限制可以防止十四歲以下的青少年與七十五歲以上高齡人士。在使用電動車輛時發生意外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並減低意外發生的機會。
  2. 交通安全宣導與法規教育可增進國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擁有了一定的交通安全觀念後,上路也可以盡量減低車禍事故的發生。

 

影響

  1. 有鑑於汽、機車駕照取得,都需要依規定聆聽交通安全課程,以及在汽、機車考照時都需要經過與交通安全相關的筆試,如果能針對不需要進行考照的電動自行車族群進行交通安全與法規的宣導,或多或許將有助於其交通事故的發生。
  2. 針對年齡的限制將有效減輕電動自行車事故中,年幼孩童的危害。
  3. 使用電動自行車前的課程將有助於加強國民的交通安全與法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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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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