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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用活體動物作為遊戲贈品

提議者 愛兔協會

已附議6009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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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5-11
檢核
2022-05-1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2-05-19
回應階段
2022-05-23
回應階段
2022-07-12
全面禁止用活體動物作為遊戲贈品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各地夜市、市集、園遊會等,以小動物當作消費者付費遊戲後的贈品,大量的鼠、兔、魚、鳥、兩、爬等小型特寵被當攤商的遊戲贈品隨意贈送,除動物環境不佳、遊戲過程不人道之外,後續衍伸一連串飼養與棄養問題,管理不易也造成動保行政的負擔。事實上在2008年動保法修法時,就已為此問題成立了夜市條款(第10條第3款),但因當時的農委會將撈金魚當作童年回憶的心軟,讓法條開了漏洞,使動物贈品問題無法可管。本次連署將要求主管機關直接面對此問題並納入農委會的動保法修法版本。

 

[現行法條說明]

現行動保法第十條第三款雖明訂,對動物不得「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


然執法實務上,因遊戲、娛樂無法歸類為「賭博」或「不當目的」,且條文中附帶必須附加「有虐待動物」的條件,只要稽查當下沒有明顯虐待動物行為,動保稽查員就無法可管,導致本條文成為無效條款。在此建議將法條做修正,凡「遊戲、娛樂、營業、宣傳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的行為就應該禁止,且不須任何附帶條件。無論是否有虐待情事,一律禁止所有用動物當贈品之行為。


[建議修改內容]
以直接、間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增列)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唯經中央主管機關特例公告之行為、場所、方式的合法業者可例外排除。

 

以動物當遊戲贈品,會產生什麼問題?

一、遊戲過程不當對待

流動式的寵物攤商,無法提供小動物們所需的安全環境,展示區過度擁擠、長時間遭觸摸、遭反覆挑選、環境噪音等等,都是對動物的侵擾。更遑論套圈圈、撈金魚、娃娃機等直接對動物造成的騷擾問題。許多遊戲過程所產生的不當對待行為往往發生在一瞬間,例如撈魚時的粗魯動作、掉出地面,抑或中獎挑選動物時粗暴抓取等。稽查員在接獲通報後,一來夜市營業時,動保員已下班,往往難以前往稽查;二來即使前往,亦很難當下、即時目睹或蒐證。

 

二、隨機獲得容易棄養

打彈珠、轉盤、抽籤等非接觸遊戲贈送動物,因隨機取得物種的方式,民眾抽到的動物往往不是自己所想要的,在毫無心理準備、對於帶回的動物飼養方式也不瞭解的狀況下,動物在短期間內就遭棄養,或是帶回家後受到不當飼養的機率非常高。

 

三、狀況不佳被當贈品

活體遊戲攤商通常都有兼賣小動物,被當作贈品、中獎機率高的大多為已生病或狀況較差的動物。生病的動物無法得到妥善的醫療與休養,反而變成業者便宜的遊戲贈品,非常不人道。

 

四、取得便宜不願醫療

由於遊戲取得動物的成本非常低,只花10-50元就取得動物的飼主,在面對未來動物傷病時,大多不願意支付上千甚至上萬元的醫療費用,任其死亡或棄養。

 

五、小孩中獎不敢帶回

遊戲的價錢是小朋友的零用錢就可隨手負擔的金額,許多小孩得到動物後不敢告訴家人,可能直接棄養在路邊,或是偷偷養在房間、社區公共空間、學校、朋友間輪流飼養等。時間一久常就忘了或不耐煩固定餵食照顧,導致動物重病或死亡。等動保團體接到家長或學校相關的求助或通報,往往為時已晚。也形成生命和動保法治教育的漏洞。

 

六、運輸包裝安全性差

贈品動物在取得後,攤商使用簡易紙盒或塑膠袋(魚類)提供給中獎民眾。取得小動物後民眾通常繼續逛街,期間小動物啃咬、尿濕等都會破壞包裝,使得小動物掉落、逃竄甚至飼主隨手放置忘記帶回的狀況比比皆是。

利益與影響

若成功修改法條內容,全面禁止活體動物贈品之後,縣市稽查員可直接禁止活體贈品這個行為,在管理上更為方便,也可以有效提升多種特殊寵物的動物福利,以下為全面禁止後的好處:

 

一、易於管理方便稽查

許多遊戲過程所產生的不當對待行為往往發生在一瞬間,例如撈魚時的粗魯動作、掉出地面,抑或中獎挑選動物時粗暴抓取等。稽查員在接獲通報後,一來夜市營業時,動保員已下班,往往難以前往稽查;二來即使前往,亦很難當下、即時目睹或蒐證。全面禁止之後,各縣市動保稽查員可以更明確的針對「遊戲換動物」的行為做管制,不用再煩惱如何判定非犬貓以外動物福利的專業判斷問題,讓執法更容易。

 

二、大量減少特寵棄養

沒有做好心理準備,因意外獲贈而帶回的動物,很容易在短時間內遭到棄養,或是因為未做相關飼養功課,而成為不當飼養的案例。目前政府單位對特殊寵物的收容尚未建立專責單位,對於各類特寵的不當飼養稽查標準也尚未建立。禁止活體贈品行為,可以確實減少棄養與不當飼養的動物數量,減輕政府單位與民間單位的負擔。

 

三、寵物取得回歸體制

禁止遊戲贈送動物之後,寵物取得的管道回歸到正式店家,未來寵物管理科將可以更有效投入店頭管理與輔導,單純針對繁殖買賣做管理。

 

四、同時保護更多物種

動保法經常被譏笑是貓狗法或毛保法,全面禁止遊戲贈品動物之後,可有效顧及鼠、兔、鳥、魚、兩爬等更大層面與範圍的動物福利。

 

五、移風易俗重建觀念

隨著民眾的動保意識抬頭,過去社會對攤商內小動物的無感已不該再傳承,越來越多的民眾對相關攤位的動物處境表示痛心。是時候廢止錯誤的做法,讓下一代從小學習對待動物的正確方式,培養新的愛護動物觀念。

 

六、回歸原始立法初衷

動保法2008年制定夜市條款時,本就要禁止遊戲交換動物,本次修改條文內容只是回歸最初的立法精神,讓法條回復原本的實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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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修改法案,會讓攤商無法維持生計嗎?

A:並不會喔!本議題要禁止的是遊戲換動物的行為,而不是禁止寵物販售。目前動物遊戲攤商都有兼賣小動物,並不會讓攤商無法維持生計。

 

Q:全面禁止後,會有大規模失業嗎?

A:全台約有300多個不同型態的夜市,其中一半的夜市是純吃攤。附帶娛樂攤位的夜市大約只有150間左右。這150間夜市也並非每天營業,大多是重複型跑攤夜市,所以實際遊戲動物攤商約40-50攤左右,所以並不會早成大規模的失業潮。

 

Q:僅止遊戲動物,可以幫助到動物嗎?

A:遊戲換動物的攤位雖然不比寵物店多,但卻是遍布全台且產量極大。每年從夜市被任意帶走的各類型動物將近十萬隻。禁止「遊戲交換活體動物」可用最小社會成本換取到最大管理效應並提高行政效率。修法的CP質絕對高到爆表。

 

Q:各黨派會支持這項提案嗎?

A:本議題當時記者會中,難得朝野各黨派都派員支持。包括了時代⼒量陳椒華、民進黨吳思瑤、國民黨林奕華、民眾黨蔡壁如等委員的發文支持,因此只要農委會正視本議題並納入修法版本,不會有被黨派拒絕的問題。請大家發揮公民力量讓農委會把本議題納入行政院的修法版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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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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