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服役者初入職場時,根據收入直接減稅最合理
對台灣的制度建議(針對未服役者)
- 訂定體檢未過者之「定期複檢制度」,每年複查至適役年齡結束(建議至30或35歲)。
- 建立「未服役補償責任制度」,具經濟能力但未服役者,應繳納役務補償金。
- 對免役者實施「公共服務替代制度」,須完成一定時數之社福/行政勞務。
- 限制未服兵役者報考國營事業、公務員、申請青創貸款、政府補助與獎學金。
- 拒不服役也不履行替代責任者,應納入行政罰鍰或列入信用紀錄,並限制特定職業從業資格。
對台灣的制度建議(針對服役者)
- 稅額抵免(針對收入較高族群補償)
- 學貸減免(針對學歷較高者補償)
- 國考加分
- 社保年資補登
女性不須服義務役,是否應享有服役者優惠?
- 男性健康役男強制服役,女性完全免役。
- 兩者在國考、就業、補助、社會資源上享有同等權利。
女性未完成任何兵役或替代服勤者,不應與服役男性享有同等「服役回饋政策」(如退稅、學貸減免、年資補登等)。
女性可以採募兵制,願意服役者享有,不願意服役者視同放棄
(不強迫女性服役,但提供制度性誘因,使其自願參與兵役或公共役務,以享有相同的役期回饋)
我國目前的兵役問題,以及年輕族群普遍對於服兵役抗拒,除了國軍訓練無意義、制度陳腐以外,主要問題是「相對剝奪感」是目前台灣兵役制度中極其嚴重、卻被制度設計忽視的社會心理問題:
- 健康男性依法必須服役(4個月或1年),女性則完全免除役期。役滿後,男女皆享有同等政府福利(如國考、公職、創業補助)。
- 役期愈長、愈靠近未來職場入門期者(如碩士畢業者),損失愈重,補償卻完全一致(就是沒有補償)。
- 體檢未過者不服役,但多數可正常生活、就業,甚至比役男更早進入職場。
這些問題可以根據以下的資料說明:
- 男性隱形稅
根據現行兵役制度:
- 1994 - 2004年出生的男性需服 4 個月的義務兵役,其間薪資僅約新台幣 6,510 元/月,遠低於基本工資標準。
- 2004年後出生的男性青年需服 12 個月的義務兵役,僅不低於最低工資 28,590元 / 月
根據勞動部統計的「113 年初任人員薪資統計結果 」,以教育程度統計的平均月薪如下:
- 國中 - 2.8萬
- 高級中等 - 2.9萬
- 專科 - 3.2萬
- 大學 - 3.4萬
- 研究所 - 5.2萬
根據行業與教育程度統計的平均月薪如下(薪資由高至低排序):
- 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研究所畢業:5.9萬
- 製造業-研究所畢業:5.8萬
- 金融及保險業-研究所畢業:4.8萬
- 教育業-研究所畢業:4.7萬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研究所畢業:4.7萬
- 批發及零售業-研究所畢業:4.5萬
-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研究所畢業:4.2萬
- 支援服務業-研究所畢業:4.0萬
- 金融及保險業-大學畢業:3.8萬
- 營建工程業-研究所畢業:3.8萬
-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大學畢業:4.0萬
- 教育業-大學畢業:3.5萬
- 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大學畢業:3.5萬
- 製造業-大學畢業:3.4萬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大學畢業:3.3萬
- 支援服務業-大學畢業:3.2萬
- 營建工程業-大學畢業:3.2萬
- 住宿及餐飲業-研究所畢業:3.4萬
- 住宿及餐飲業-大學畢業:3.2萬
- 批發及零售業-大學畢業:3.1萬
根據此資料提供的研究所畢業者,最高起薪水準 5.9 萬元/月,對比義務役 每月薪資僅 6,510 元,在役期中所承受的「變相經濟懲罰」如下:
每月損失(薪資落差)59,000 − 6,510 = 52, 490,役期四個月:
若未被徵召入伍並在第一時間就業,你在四個月中本可賺得 236,000 元,但服役期間實際只領到 26,040 元(6,510×4),直接損失超過 20 萬元。
且服役不是只有當兵期間的損失,許多企業在選擇是否聘用男性時,都會詢問是否服兵役了。畢業後到入伍的空窗期,可能會有1~3個月不等,這期間因為兵役問題,是幾乎找不到正職的工作機會。
考慮如下情況:
- 入伍前空窗期(待命或找不到正職)1.5 個月
- 入伍後服役 4 個月
- 退伍後重新找工作需 0.5~1 個月
- 錯失第一年年終獎金(多數為 1.5~2 個月)
可得出
- 役期中損失 52,490 × 4個月 = 209,960 元
- 空窗期損失 9,000 × 2個月 = 118,000 元
- 錯失年終獎金 59,000 × 1.5個月 = 88,500 元
- 總損失合計 416,460 元
按此算法,即使以國中學歷的平均薪資,也變相損失了 8 萬元的經濟;
若按照 104 公布的最高新鮮人薪資中位數(數位IC 設計行業),則可以損失超過 60 萬以上
即使領取了最低薪資,但延長兵役至一年,其損失沒有減少,反而稍微擴大。
且這些損失僅有「通過體檢、正常服役的健康男性」需要承擔
以上團體是不需要承擔的。
- 體檢免役制度被濫用、無追蹤機制
- 體檢免役目前為一次性判定,多數人免役後不再接受複檢。
- 實務上許多「免役者」能在民間擔任高壓力、輪班或外勤工作,與免役理由矛盾。
- 缺乏追蹤、複查與資格鑑定,導致「假免役、真逃役」無從追責。
他國如以色列、韓國等,對免服役者仍設有社會役務、替代勞務、公共服勤義務。
台灣免役者若無重大身心障礙,卻完全無需對社會負擔任何責任,顯失公平。
- 對服役者沒有任何差別性獎勵或回饋
服役與不服役者在人生各階段待遇相同,等於國家未承認役期是一種「公共貢獻」。
利益與影響
各國針對未服兵役者的處理方式
- 男女皆須服役,僅極少數宗教例外。
- 無故不服役者不得擔任任何公職,亦無資格申請政府獎學金或社會福利。
- 社會普遍視逃役為極大恥辱,具有強烈社會懲罰力。
- 男性為強制服役對象,體檢未過需每年複檢至35歲。
- 無正當理由逃避兵役者處三年以下徒刑,服刑後仍須補服兵役。
- 拒服兵役者不得擔任公職,限制出國與擔任某些特許職業。
- 所有人皆需服兵役,可選擇替代役,但替代役時間為正役1.5倍。
- 不願服任何役者,需繳納補償金(年收入3%),直到34歲。
- 若拒服亦拒繳,將被起訴並限制民事資格。
- 若申請免役,必須服替代役,如在老人院、醫療機構等服務。
- 拒絕服任何役者將遭起訴,視為違反國防義務。
- 所有男性皆須服兵役,逃避兵役為刑事罪。
- 未服役者將處五年以下徒刑與高額罰款,且終身不得擔任政府職位或獲得獎學金。
- 海外新加坡人若未返國服役,將永久失去國籍與公民身份。
- 全面徵兵,性別中立。
- 體檢不合格者仍需提出醫療證明並定期複檢。
- 拒服兵役或替代役者依法處罰,並不得參與多項政府機構職位。
1. 實質徵收了「健康男性稅」
國家徵用役男一年,但發放的薪資遠低於其市場價值(即使調升為最低工資仍不到實際薪資的一半)。
相當於國家無償或低價徵收人力資源,卻沒有提供稅務減免、年資補償或退役回饋。
若依照經濟學角度看,這是一種 高達數十萬元的「時間稅」或「機會成本稅」,卻未在制度中被承認。
2. 義務不均等:同為國民,負擔卻不對稱
僅限健康男性需服兵役,女性、體檢未過、免役者可完全不負擔國防義務,卻享有相同國民權利(如報考公職、就業資格、社福給付)。
體檢標準甚至未有持續追蹤制度,很多人形式上「免役」卻在民間照常工作,等於白賺一年自由。
3. 學歷越高,損失越大
平均月薪 5.9 萬(研究所)者,一年損失 36 萬以上;月薪 2.8 萬(國中)者僅損失 8 萬。
能力越高,國家向你徵收的隱性稅越重,導致「服兵役等於懲罰人才」的效果,這對社會發展是逆向設計。
此種制度設計違反「對等付出、對等回饋」的公共原則。服役者實際承擔國防責任與薪資損失,卻未獲任何稅賦補償、役後就業加分、或社會保險回饋。與此同時,免役者不須承擔相同代價,卻享有與服役者完全等同的國民權利。此等不平等對於役男特別是高專業背景人才(如工程師、醫師、碩博畢業生)而言,極具剝奪性與挫折感。
相對剝奪感的社會後果:
- 年輕男性對政府信任快速流失,產生憤世心態(如 PTT、Dcard 上大量抱怨兵役貼文)。
- 對「公平正義」失望,甚至衍生仇女情緒與「我為何要服從體制」的逆反行為。
- 部分役期延長者甚至刻意出國、喪失國籍,導致人才流失與國防困境。
0
已關注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