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eo
已附議13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68個附議
《兵役法》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明顯牴觸《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所規定之性別平等原則。此議題於3年前曾經提起過,而現今改為全面募兵制之情況下,希望政府能針對此提案再次做出調整。現代社會中女性已不比男性遜色多少,且在男女平等共識越來越強的情況下,唯獨女性沒有當兵是一件相當奇怪的事情,唯獨女性有生兒育女的資格,因此女性有些時候可能有所不便,藉此希望提出本次提議的概念來落實真正的男女平等。
在此提議新增國防義務後勤役,目前國內女性皆用生小孩以及月經來當理由藉此規避當兵的義務,且以色列以全民皆兵不分男女,強烈建議台灣應效法以色列,為考量女性有月經的不便,因此新設女性國防後勤役來減輕負擔。女性國防後勤役所需做的即是軍中文書以及後勤包紮等學習,戰時女性也無法倖免且也需幫忙負責後勤處理的部分,因此讓女性提早進入軍中學習後勤以及包紮急救的技術及概念是對國家相當有幫助的。特別目前兩岸關係緊張,且中國時常發出留島不留人等威脅言語,因此全民皆兵對於台灣會是必要的,也是勢在必行的。
以下列出幾點女性國防後勤役的優點
1.使男性可以有更多時間專注在專業戰鬥訓練,藉此達到強兵的效果。
2.女性因月經帶來不便,可後勤役的部分相當輕鬆,即便一般女性也可輕易做到。
3.如若真的戰爭,女性可以藉由在軍中學習到的技能來保護自己。
4.訓練一些體能不管在戰時或平時遇到歹徒逃跑時也有幫助。
5.學習一般急救以及包紮技能對往後的家行照護生活一定會有幫助。
6.彌補募兵制不足的人力資源。
7.讓女性接受與男性相當的軍事訓練,以達戰時全民皆兵之概念。
8.使男女性國民在國家事務上更有共識,且能同心協力保家衛國。
9.改變傳統社會觀念的男女分際,證明女性也可以很陽剛,成為亞洲第二個全民皆兵的國家。
10.使國民服兵役之義務分配均衡化,國防問題男女性國民共同承擔。
針對以上以點強烈建議國防部新增女性國防後勤役,並且可以讓女性去選擇該當一般兵或是國防後勤役,藉此來達到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