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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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印度聖雄甘地說過,「一個國家的強大與道德程度,端看它對待動物的態度」,社會的水準取決於對動物的態度,如果愈友善動物、愈愛護動物的社會,文明就愈高。臺灣自詡為文明國家,但是虐殺動物事件屢見不鮮,這與文明相違背。另《借鏡德國》一書作者,書中提到動物對人類人格具有醫療的價值,為現代心理學及醫學界呈現全新的切入點。人類非宇宙的主宰者,我們需要學習與動物和平相處,彼此互相關愛,達到共好的世界。
如何讓虐殺傷害動物降到最低?流浪動物的問題如何找到適切共存方式?
建議:1.成立動保警察專職非兼職,並建構健全的執法制度、動保專業知識與蒐證訓練,建立動物友善文明的國家。
2.針對不人道的非法繁殖場提高罰款金額,動保警察直接執行公權力同時鼓勵民眾舉發,阻止再做傷害動物的行為。
3.落實流浪動物結紮執行力,並建立尊重生命的價值觀,一生一世愛牠不離不棄。
利益:可以保護動物權。
影響:(1)保護不完善的話,可能造成流浪動物過度繁殖的問題。
(2)一旦遇到警方業務繁忙,往往還是以人類為優先,無暇顧及動物,所以要編制專職的動保警察,達到保護動物之責。
(3)流浪動物問題不斷存在,來自於公權力不彰與尊重動物教育不足,以致無法實際解決流浪動物及落實保護,希望透過動保警察之力發揮公權力與宣導尊重生命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