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匹夫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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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開放符合規定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有困難家庭、正在打拼年輕人,剛畢業生,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群體,用於低於市場價格出租。
公租房透過新建、改建改造、收購、長期租賃並由政府投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民間社會企業力量支持投資。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或類似(共生公寓)按房間或床位出租。通常會比整租出租的快。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公租房保障基本居住條件和水平。
解決社會所需問題。以實際需要為原則,不予許進入市場轉讓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