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幸福193
檢核未通過
位在國際級觀光景點七星潭畔的193縣道,被地方主管機關花蓮縣政府強行通過環差程序、預計進行拓寬。然而該案拓寬目的一改再改、路線一調再調,有環評法第16-1的適法疑慮,還有私有地徵收等諸多爭議....。花蓮縣府長年浪費公帑、挪用預算,日前震災善款的運用更是遭到全國非議。因此在面對193拓寬案,以毫無公益性前提下虛擲七億,建請公路總局秉持專業、評估地方政府所送計劃案之必要性,對於爭議案件停止道路建設預算。
地方政府辦理道路之新闢及拓寬,從需求確認至計畫成型,均須歷經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等必要過程;路線方案及開發規模之研擬,均須召開地方說明會與當地民眾及機關團體充分溝通後方可確認。用地取得則依規定至少須召開兩次公聽會讓居民及相關人士充分表達意見後,方可將相關用地計畫書提報至內政部審查。如此層層把關,目的是為保護民眾權益及確認計畫之公益性及必要性。停止拓寬193縣道,可促成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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