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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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善良風俗法及現行法律就不符提案規定有違憲法言論自由,因善良風俗是很模糊是很模糊概念,因時代不同標準會有不同準則,表親結婚及一夫多妻制過去是合法且符合當代風俗,直到近代本國才變成違反善良風俗,而縱觀國際社會仍有國家仍維持相關制度,而本平台對這兩項制度卻有不同態度對待,表親結婚可通過提案,而一夫多妻卻遭否決不免讓人覺得檢核人員有雙重標準之嫌,這不代表我贊成或反對這兩項提案,為什麼我會這樣講,因為提案實屬言論自由我不認為有與現行法律有何關聯,因相關法律都有構成要件,且法律是論行不論心,就因有人提案變更就逕行認定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故因而限制提案權恐怕才是與法無據。
避免讓人覺得本平台檢核人員被認為有鉗制言論自由及雙重標準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