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台灣公民
已附議6 (尚餘57日)
尚須4994個附議
一、前言
台灣的傳播媒體在重大政治事件報導中,經常出現偏頗現象,嚴重影響閱聽人獲取客觀、平衡資訊的權利。以下舉例近期相關事件,為確保提案公正,分別舉出三個政黨:
• 甲黨:
於2025年針對罷免特定席次民意代表的議題,部分傳播媒體頻繁發布具甲黨立場的宣傳片和應援曲,或以偏頗視角報導相關輿論,引發社會對媒體公正性的質疑。
• 乙黨:
在2024年大選期間,部分傳播媒體對乙黨候選人的報導,曾被質疑過度美化,或選擇性地放大攻擊對手的言論,未能全面呈現各方觀點。
• 丙黨:
在2025年重要法案改革爭議中,部分傳播媒體對丙黨推動的法案,呈現單一支持或合理化的視角,未能充分報導民意反對聲音或質疑論點,甚至有節目將異議人士貼上負面標籤。
• 以上事件凸顯了現行法規在規範新聞內容公正性上的不足,亟需修訂以維護媒體中立。
二、提案
修訂《廣播電視法》,將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傳播媒體:
• 「傳播媒體事業應確保新聞報導之公正性與客觀性,不得為特定政黨、政治團體或候選人進行實質宣傳或偏頗報導,致影響閱聽人獨立判斷。對於具爭議性之公共議題,應平衡呈現各方觀點。」
•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情節輕重,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或停止其部分節目播送。」
• 提升媒體公正性:
確保閱聽人獲得多元、平衡資訊,強化媒體監督功能。
• 促進民主健全:
避免媒體淪為特定政黨傳聲筒。
• 強化媒體自律:
提升媒體專業形象。
• 明確規範與執行:
NCC將制定裁罰基準與案例指引,並成立專業獨立新聞內容審議小組,同時保障新聞評論基於客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