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Eric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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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國人酒駕常可以罰錢了事,建議可以採行對岸政府的刑事拘留,讓酒駕者必須去作牢造成其生活不便,必
須跟家人和公司解釋為何無法上班,讓其心生警惕已收成效,畢竟現行鞭刑仍在討論階段建議拘留手段已強化
國人對酒駕行為警惕,右列為中國相關酒駕規定,(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
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讓酒駕者必須去作牢造成其生活不便,必須跟家人和公司解釋為何無法上班,讓其心生警惕已收成效,跟老闆說自己酒駕被關,或是學校家人都是很羞愧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