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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可以對詐欺犯鞭刑

提議者 666666

已附議4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4-16
檢核
2019-04-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6-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最近這2.3年不時傳有詐騙犯欺騙民眾的血汗錢 加上在海外詐欺犯沒辦法遣返回國 希望政府可以執行鞭刑 還要禁止他們出國再繼續詐騙

希望政府對詐欺犯可以實施三個級別的判刑

輕度詐欺犯者關5年還要鞭刑6下 出來之後還要賠錢給被騙的人 還要禁止出國10年

中度詐欺犯者關10年還要鞭刑12下 出來之後還要賠錢給被騙的人 還要禁止出國15年

高度詐欺犯者關15年還要鞭刑18下 出來之後還要賠錢給被騙的人 還要禁止出國20年

禁止出國是為了怕他們再被送到中國 別無選擇 希望政府可以想清楚

自己國家的人自己執行 不用外人來干涉我國的司法

利益與影響

禁止他們出國除了可以看到民眾不用再被送到中國之外 還可以多讓民眾知道 原來台灣的詐騙集團怎麼盛行 讓民眾知道之後還可以提醒自己 政府還可以提高威望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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