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666666
已附議4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0個附議
最近這2.3年不時傳有詐騙犯欺騙民眾的血汗錢 加上在海外詐欺犯沒辦法遣返回國 希望政府可以執行鞭刑 還要禁止他們出國再繼續詐騙
希望政府對詐欺犯可以實施三個級別的判刑
輕度詐欺犯者關5年還要鞭刑6下 出來之後還要賠錢給被騙的人 還要禁止出國10年
中度詐欺犯者關10年還要鞭刑12下 出來之後還要賠錢給被騙的人 還要禁止出國15年
高度詐欺犯者關15年還要鞭刑18下 出來之後還要賠錢給被騙的人 還要禁止出國20年
禁止出國是為了怕他們再被送到中國 別無選擇 希望政府可以想清楚
自己國家的人自己執行 不用外人來干涉我國的司法
禁止他們出國除了可以看到民眾不用再被送到中國之外 還可以多讓民眾知道 原來台灣的詐騙集團怎麼盛行 讓民眾知道之後還可以提醒自己 政府還可以提高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