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木村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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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門已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逾20年,已與當時設置法規目的顯有不相當,香港澳門一直是中國資本洗產地跟過水之地,規範不嚴。另取得中華民國台灣身分證竟不用放棄香港澳門護照,明顯違反平等原則。
1.廢除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全體一致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符合現行國際現況。
2.香港澳門擁有特殊地位是否有予以維持實有重新考慮之必要,如港澳人士移民移居台灣,不用放棄原有護照,與台灣對待其他外國人,明顯違反平等原則。
3.港版國安會通過後,港澳成為中國或中共間諜移入台灣最佳破口,甚至目前些人在運作提前取得參政權等。
4.廢除港澳條例,確保台灣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