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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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區就應該作為住宅使用,不管是一樓到最頂樓都應該符合規定。
而一些舊型公寓一樓被店家營業,但造成空氣和噪音影響到其他住戶,降低住戶生活品質。
我建議只要地目是住宅就應該只能居住,不能作為營業行號。最可惡是政府不取締就算了還開放輔導給予做工廠登記,讓這些影響他人的店家就地合法化。
政府要稅收心態是建立在降低國民生活品質上,同時類似頂樓加蓋也應該要取締,否則憑甚麼利用公共空間來進行出租。
1. 一樓禁止作商業或店家銷售,影響其他住戶居住品質。
2. 頂樓禁止加蓋出租,影響其他住戶公共空間使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