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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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教育類型的招生活動,例如:學生至它校進行參訪,或學校所舉辦的升學講座、博覽會…,招生方之招生人員(教師、學生、行政人員)常以誘導、欺騙或強迫等方式來取得學生個資,包含:「個人資料單、線上表單」此類型的方式來獲得學生個資,但因未成年學生並非完全具有正常且完善的判斷能力,因此有些老師會在班級或課堂上提醒學生小心這此類型個資調查,可以以填寫假資料的方式來保障自身權益,但若學生未接觸此類的提醒,可能損及學生權益。且此類調查會造成學生的個資外洩,因在升學活動中幾乎有調查學生個資的要求,有些個人資料單上大多會出現包含:「姓名、生日、性別、電話、電子郵件、住址、父母姓名、身分證字號、就讀學校」此類需調查、填寫的問題,當學生在還沒有完整判斷能力的年紀,且無老師、家長陪同之中被要求或逼迫交出自身的個資,已經損害其人身安全和權益。所以在學生成年以前,都應限制此類對於學生個資的侵害與不合理調查。像在許多此類活動後,學生家中開始大量收到補習班、私校的來電或信件,代表學生的個資已經被洩漏至廣告和相關公司、團體,甚至有機會成為被詐騙的對象。
在上述情況下許多學生的個資遭外洩,在許多此類型的調查後,學生可能會收到電話、簡訊和電子郵件甚至實體信件之類型的騷擾,在這種無法保障未成年學生權益的情況下,教育系統反而可能成為助長詐騙的溫床,在學生的個資洩漏的情況下,可能使詐騙變的容易、簡單化,甚至會讓學生暴露於危險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