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T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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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臺灣國、高中生面臨龐大課業的衝擊,其心理壓力無非來自三個源頭。
一.自身的壓力所要求之成績滿意程度
二.家人對孩子的莫大期許
三.補習班之課程預留作業或課程進度
其上三項都是臺灣國、高中生需面臨的心理困境。我自己曾經走過這樣的路,也懂得這些孩子的感受,如孩子申請「心理輔導」之課程,大概率也是這兩個想法
一.心靈因某些重大壓力而受創
二.想要藉此逃避一些自身不想面對的壓力
我想說的是:「家長對於孩子的期許以及對於孩子本身的耕耘是我們無所企及地,所有家長無非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過好一點或者是繼承家業......等等原因,卻忽略了孩子自身所承受的壓力,無論是看到、聽到、察知到,都是家長們不想看到在自家孩子身上所發生的。
所以在此希望全臺灣的辛勤家長們能夠努力地為自己地孩子爭取一點鬆口氣的時間,有道是:「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望各位附議,讓家長以及孩子都有適當的空間。當孩子感到疲憊時可以接受心理輔導;而當家長感到疲憊時能夠將自己的情緒轉化為傾訴,娓娓道出,讓家庭保有彈性商量的空間。感恩~
對於非常看重自家孩子升學之路的家長會認為這是一件毋須操煩之事,但對於壓力的看法或許在小孩及家長能夠取得共鳴的一點就是「我真的累了」!
優點:
1.許多孩子能夠有傾訴心事的地點,能夠幫助父母照顧到自家孩子所承受之壓力卻難以開口的想法
2.許多孩子或許患有隱性憂鬱症、抑鬱症,而家長未能查知導致孩子做出傻事。相信這幾年來關於高中生輕生之新聞此起彼落,各位親愛的家長有目共睹。
3.近年來的新聞,許多孩子因生長環境不佳而導致心理產生扭曲,有提刀砍父母、因要不到錢而放火燒父母之厝......這類的新聞無所不見,各大媒體也一直透過報導方式來提醒各位家長們:「要是有一天發生在自己身上,砍刀就落在自己身上,能否有後悔之說?
⚠️:我支持孩童申請心理輔導次數前三次需要告知父母,且一次不得超過兩小時
⚠️:如三次輔導課已上完,校方發現孩子情緒仍有不穩定或加劇化,得以與父母商量送往醫院之相關心理治療系類等等。未滿十八歲之學生需和家人進行商量,一切以最終商量結果為主,如最後學生與家長意見有不合之狀況,一切由該學生意願為主。如學生想要接受治療則由校方通知醫院該方進行治療,如學生不需要接受治療則不得再申請學校相關心理輔導。
⚠️:在此希望政府能夠利用「社會福利」的角度出發,援助學生至醫院心理治療前三次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