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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上老車驗車規定修改

提議者 Chris

已附議78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21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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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6-30
檢核
2019-07-0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8-3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法律規定,車齡10年以上的"老車",每年應至監理機關或指定單位驗車兩次,建議改為:10年以上的"老車",每年第一次驗車若一次合格,則該年度免驗第二次;第一次驗車結果若不合格,則比照現行規定,應在期限內完成複驗,且該年度必須進行第二次驗車。

利益與影響

車齡10年以上的車輛,每年驗兩次車,造成許多人的困擾,若能改為該年度第一次驗車合格,免驗第二次車,可省下許多駕駛人寶貴的時間及金錢;但會影響到許多民間私人驗車廠的利益。

27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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