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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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禁止職場霸凌法案」,法案管轄範圍包含
1. 明確定義職場霸凌:霸凌不僅僅是看得見的肢體暴力,在職場上言語攻擊、孤立排擠、惡意指派過多或不合理的工作、散布謠言破壞特定工作者的名譽都應納入法律規範,並依法禁止不當行為。
2. 建立安全可信任的申訴與調查機制:政府應成立第三方獨立機構,確保受害者能夠匿名舉報,成案後能夠有司法介入公正地調查。
3. 強化企業禁止霸凌事件的責任:要求企業必須設置職場霸凌的防治機制,持續提供教育訓練,從主管到基層員工必須清楚理解何謂霸凌,有明確的工作條例制裁霸凌者,也有暢通的申訴管道保護受害人。
立法不僅僅是為了當下保護受害者,長遠來看更是要為世世代代的台灣人打造互相尊重與充滿信任的職場環境,為每一位交稅支持國家建設的工作者,創造安全感與幸福感。
職場,是我們為生活或夢想打拼的地方,不該成為傷害他人身心的戰場。近日勞動部員工因職場霸凌輕生的悲劇,應該要能警示所有的工作者:在法令制度尚未完善的今天,職場霸凌不只是受害者的個人困境,更是全社會需要面對的問題的沉重課題。
作為曾經的職場霸凌倖存者,我深知那種身心俱疲、孤立無援的絕望感。請不要再讓任何一個寶貴的生命,因為霸凌無處申訴而消失,不能再讓這樣的悲劇重演!
因此,我呼籲大家一起支持「禁止職場霸凌法案」,用立法的力量制止霸凌行為,讓職場霸凌在台灣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