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酒駕加重刑罰,至100萬

提議者 Sonia

已附議17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3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2-04-14
檢核
2022-04-1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6-1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酒駕刑罰應加重至100萬

當前有關酒駕的罰鍰如下:

駕駛人經檢測結果,其酒精濃度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2款規定標準(即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前段、中段規定,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

嚴重者,若駕駛人因酒醉駕駛造成他人重傷,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前段、後段規定,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且不得再考領。

 

—————

酒駕罰鍰過輕,酒駕罰鍰機車應罰至至少20萬,汽車應罰至100萬

如此才能警示民眾切勿酒駕,罰鍰需重,民眾才能懂得不要酒駕的重要性

以及如何避免及保護他人生命安全與財產的重要性

 

 

 

 

利益與影響

罰鍰過輕,只會造成民眾不知如何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性

唯有重罰,才能夠突顯避免酒駕等法案及政策推行之重視性及看重性

並突然對於人身生命財產及安全的重要性之重要重視程度,感恩

阻止任何違法及危及他人與自己自身生命財產安全再度發生。

過往的慘痛事故值得我們借鏡與引以為鑑,不應讓悲劇再度發生。感謝。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