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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為民服務比賽

提議者 小白

已附議1460 (時間已截止)

尚須354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8-08-26
檢核
2018-08-2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12-2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廢除為民服務比賽(服務品質獎),浪費人力、時間及公帑,無實質效益,重點民眾無感

利益與影響

參加為民服務(政府服務品質獎)比賽,以三級機關所屬單位規模30人所使用人力、時間及費用初估

共動用50人(包含上級機關人員)使用880小時250,000元

  • 開會討論提供資料及相關事項之平均時間:2hr*20次*10人(各業務單位派2-3人加主管)=400小時
  • 承辦科室會前準備資料及會後彙整資料:3hr*20次*3人=180小時
  • 委員當日考核流程預演(扣除午餐時間):3hr*10次*10人=300小時
  • 單位為當日參獎所支出的費用約200,000(包含綠美化布置、無障礙設租用等雜支費用)
  • 考量考核單位所在位置及配合上級機關督導次數等因素均影響差旅費支出:
  • 考核時程包括三級機關內部考核(2次預演1次正式)+二級機關考核+一級機關服務品質獎考核(至少5次)

交通費平均1000元計算(離島及本島來回費用取概數)

上述交通費初估:1000元(交通費)*5次*10人(委員及機關內部人員)=50,000元

為增進為民服務品質原立意雖良好,但花大量人力時間準備資料而排擠處理民眾案件的人力時間,演變為配合制度為考核而考核,無實質效益。

綜上,浪費人力及時間準備大量考核資料,增加冗事無實質效益,重點是民眾無感,建議廢除為民服務比賽(服務品質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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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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