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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還不出來,用坐牢代替,國家幫他賠

提議者 屁閔

已附議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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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4-01
檢核
2022-04-0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6-0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若有人債務不履行,且經民事法庭確定成立。但債務人仍無法在期限內還清債務,可申請延長,但延長超過2次,債務人可自行申請用坐牢代替履行債務(2500元抵一天),債務則由國家償還,或延長最後一次,若仍無法履行債務,則強制抓入監牢(1000元抵一天),債務則由國家償還。

利益與影響

1.不能因為沒錢而不履行債務

2.改善沒錢的拿他沒轍的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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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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