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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計程車駕駛勞動權益,調整車行與工會勞健保義務分擔機制

提議者 Sunny

已附議1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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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11-21
檢核
2025-11-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6-01-20
保障計程車駕駛勞動權益,調整車行與工會勞健保義務分擔機制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現況問題與衝擊

台灣計程車駕駛依經營方式分為「靠行駕駛」(車牌屬車行)與「個人車主駕駛」(車牌屬個人)。現行制度缺陷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靠行駕駛雙重經濟負擔:

靠行駕駛需每月向車行繳交高額的靠行規費。
同時,駕駛仍須強制加入計程車工會並繳納月費,才能取得勞健保投保資格。
此機制造成靠行駕駛的經濟負擔重複,且未能釐清車行在收費後應承擔的勞動保障責任。


兼職駕駛法定保障空缺:

兼職駕駛(有正職工作,利用閒暇時間駕駛)在發生事故時,由於其主要勞保通常投保於正職單位,計程車駕駛期間的工作風險極難被認定為「職業災害」,導致其在工作期間的生命財產安全缺乏足夠的法定勞工保障。
權責機關或業者常以團體意外保險取代法定勞工保險,但團體保險在保障範圍和給付上遠不及勞工保險中的職業災害保障。


【佐證依據:兼職應納保的法令精神】

依勞動部宣導,勞工無論從事全職或兼職工作,雇主皆應依法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由此可見,保障兼職工作期間的職災風險是現行法令的基本精神。然而,計程車靠行/兼職駕駛制度卻使此項保障落空,實有違背勞工安全保障之立法宗旨。
 

2. 建議方案與政策目標

為建立更公平合理的計程車駕駛勞動保障制度,建議政府採取以下兩項改革:

 

靠行駕駛

建議方案

強制納保責任回歸車行:比照工會收費標準,要求車行負責辦理所屬靠行駕駛的勞健保加保事宜。靠行駕駛可免除繳納工會月費。

政策目標

減輕靠行駕駛重複負擔,釐清車行實質責任。


兼職駕駛

建議方案

車行(或平台)應提供勞工保險保障:要求車行或依附的計程車平台,為所有兼職駕駛提供勞工保險(含職業災害保險)保障,確保其在執業期間能獲得法定的職災補償,避免被商業保險規避責任。

政策目標

保障兼職駕駛工作安全,確保獲得法定勞工保險保障。


個人車主駕駛

建議方案

維持現狀:個人車主駕駛因車牌自由,維持自行選擇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健保的機制。

政策目標

維持現有制度彈性。

利益與影響

本提議一旦實施,將產生以下關鍵的正面效益:

實質減輕經濟負擔: 靠行駕駛每月可省下工會月費支出,直接提高其實質收入,改善其生活品質。
落實法定職責: 釐清靠行關係的實質意義,將勞健保責任明確劃分給車行或平台,符合權利義務對等原則。
填補社會安全網漏洞: 確保所有在工作崗位上的計程車駕駛(無論全職或兼職)皆能享有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與職災保障,與近年政府推動非典型工作者保障的政策趨勢相符。
促進產業健全發展: 改善計程車駕駛的勞動條件,有助於穩定公共運輸服務品質,保障人民的交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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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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