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QAZ123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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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許多的建設,大多由景觀設計師與建築師等等專業人才共同統籌設計、互相協調,才得以創造出宜居且環境優美的環境,但國內的景觀發展起步較晚,加上景觀相關法條尚未通過,導致台灣發展環境美學上成為一道阻力,景觀設計相關人才無法好好發揮其所能,進而導致許多環境景觀存在問題,所以希望景觀法能儘速通過
景觀設計師得以獲取執照,而不是在其他專業人士例如建築師、都計師下工作,通過之後可以讓景觀人才完整發揮其專業,也進而強化整體台灣景觀美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