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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職場孕婦因妊娠不適之請假條件

提議者 害羞鬼

已附議2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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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05-20
檢核
2024-06-0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4-08-0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當期法律保障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然而懷孕中的職場女性自懷孕初期開始,為了適應孕期中諸如脹氣、孕吐、骨盆痛、水腫、突發性宮縮等生理變化以及面臨生產及新生命各種不確定產生的擔憂、失眠、多夢、多思焦慮等心理壓力,理應更需要休養的孕婦卻最缺乏法律給予即時休養需求的休假保障,因此建議相關單位增設受僱孕婦因妊娠不適所需之即時休養假別並簡化請假程序。

利益與影響

照顧願意生產的職場婦女,鼓勵生育以解決少子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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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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