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ynsey
已附議9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06個附議
提議修正草案改善並送至議會
自台灣內政部2015年擬定了草案(台灣「免手術換證」,法定性別規範)
性別變更認定之申請及登記作業要點 (草案)
一、為利户政事務所受理性別變更認定之申請及登记作業,特訂定本
作業要點。
二、符合下列各項要件者,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性別變更:
(一)年滿二十歲者。
(二)現無婚姻閟係或曾有婚姻關係而無子女者。
(三)無子女者,
(四)二位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之診斷書(認定當事人感到與出生登
記時性别不相符,而傾向於認同其他性别,其性刖認同舆其生理性別
不同已經長達3年,生法承受壓力)。
(五)切结欲以變性後之性別生活至生命终了。
前項笫四款應提出之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之診斷書,其内容
需載明事項,依衛生福利部規定之。
三、申請性別變更者,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申請性别變更,應向戶藉地戶政事務所為之,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
轉由内政部、衛生福利部及法務部共同組成之諮商委員會審查。
諮商委員會同意之性別變更案,應簽發性別確認證書,並將該證書轉直
轄市、縣(市)政府轉戶政事務所轉申請人。
申請之方式或要件不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不
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四、申蜻人於性別確認證書簽發日起六個月内向兩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
別變更登记及國民身分證统一編號變更登记。
該性別確認證書效期為六個月,六個月效期過後,申請人可重新申請。
五、申請人完成性別變更登記後,不得再向諮商委員會申請性别變更或
撤銷性別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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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正掉許多不合理的條文。
(包含:非單身者強制離婚、單身無子女、年齡門檻、精神醫師診斷等。)
年滿十六至十八歲者,須監護人同意。十八歲以上自己決定
性別更改是人權,不應該被第三方決定
性別不只有兩性 也有同時具有男女特質的人
雙性化者(先天、後天) 擁有兩性兼具的狀態
或希望兼具雙性化身體或特徵......等
一個人不需要第三方認定,就能知道自己是男人、女人、雙性或是無性別。
聯合國推估,雙性在數量上不少,
資料顯示,人口約占0.05%-1.7%,
光是台灣可能有40萬名雙性者。
新生兒被醫院建議動手術、難以登記性別,違反人權
更不能強迫移除跨性別者性器官手術,剝奪一個人的生育權,違反人權與酷刑之虞,影響其終身。
生殖結構器官,已不再是法定性別的依據。
跨性者,不需手術即可更改法定性別的地方包括了:美國、荷蘭、瑞典、波蘭、芬蘭、英國、奧地利、匈牙利、西班牙、南非、南韓、馬爾他、瑞士、丹麥、愛爾蘭、挪威、葡萄牙、阿根廷、巴基斯坦
跨性別權益
疑慮處理
既然是要融入社會化的過程,社會需要適應期,
建議與櫃檯登記式或提供識別標章手環等方法作為查驗
跨性別女性,如果法定性別已經認同是女性了,
那麼身份亦是女性的事實,並沒有什麼好質疑的
一般所說的恐懼在於可能發生的風險
錯的是犯罪行為, 而不是因為男女的生殖結構
而且這些私領共同空間,同性之間的犯案也仍然無法避免
我們不能說是LGBTIQ支持者又同時隔離跨性者融入我們的社會,這樣在促進跨性別健康的觀點上是不利的,阻礙其性別的社會轉變(social transition)。
性別平權運動中難以調適過程,都應耐心給予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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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影響
跨性別也是人,是國民的一份子,有助於國家的發展,不應該將跨性別屏除在外,一起共同參與社會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