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Yo-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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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中增訂第251-1條:「散播有關前條第1項物品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自109年2月起中國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國內疫情走向及經濟衝擊受到民眾高度關注,接續於香港發生民眾赴賣場搶購民生物資狀況,起因於網路謠傳中國工廠停工將引發缺貨,該不實訊息遂藉社群媒體流入台灣,引發民眾赴賣場搶購衛生紙、尿布等狀況。爲防止不實民生物資短缺假訊息誤導民眾,致民眾搶購囤貨等亂象,引發社會動盪並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干擾民生經濟,應該立法規範之。
二、為此,特仿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
之「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罪」等規定,要求行政院應立即草擬「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影響民生用品罪」送立法院審議,終結謠言或假訊息影響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
讓我們一起來推動屬於我們需要的法律~終結我們搶購囤積民生用品之恐慌及對市場動盪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