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佳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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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照護病人的數量會影響病人安全和死亡率,國際認定最佳護病比為1:6而鄰國日本是1:7,我國在2015年的評鑑標準是全日平均護病比1:9(醫學中心)、1:12(區域醫院)。研究顯示,當護病比超過1:6,護理人員每多照顧一名病人,病人死亡率就會增加7%。
但我國調查護病比方式採平均數而非真實的個別護理師照護數,也就是會發生個別護理師照護過量的問題,且歐洲學者在27個國家,113個加護 \病房,1328個重症病人所進行之跨國大型研究中發現,研究期間有861件醫療失誤發生,且造成了 441個加護重症病人的負向影響,在每100病人住 院天數中,醫療失誤發生件數為74.5件,其中有 3/4之發生案件跟醫護人員疏忽有關,其中12個病 人因而造成永久性損傷或是死亡,因為醫護人員 給藥錯誤。在複回歸檢測之下發現病患的給藥錯誤率升高,與每個護理人員所照顧病人數增加或 加護病房佔床率上升有關。在2010健保署的統計資料中每萬人擁有的病床數是69床,是英國(每萬人30床)和美國(每萬人31床)的兩倍以上,雖遠低於臨床日本(每萬人136床)但已屬於充足的國際標準還不包含近年來又成立或即將成立的大型醫院(亞大醫院、輔大醫院、台大癌症醫院、土城醫院等...)。
在護理人力與人才方面我國的護理科系如果是採計專科以上就讀學生數是所有科系的第1,如採計大學就讀學生人數約排所有科系第7,護理人才供應其實早已超量!而護理人力荒來至於執業環境留不住護理師,平均執業才七年,不到歐美的一半,是環境留不住人而非真的有護理人力荒,短期而言應比照日本採取護病比1:7也就是限制護理師在普通病房照護人數上限,在日本的上限是採全日平均也就是白班是照護上限是4人、小夜班7人、大夜班10人,全日平均7人(如果為兩班制則是日班是4人夜班10人)亦是可行的做法,相同疾病應該在不同等級醫院受到相同的照護品質,要不然大家寧可往醫學中心住院也不願意去區域以下醫院接受低品質照護,故做以下建議:
1:除大量傷患外依據病房特性限制護理師照護人數上限(有多少護理師收多少床,國內已有醫院施行)。
2:超過上限所簽核的護理記錄一律無效且健保不給付相關住院費用。
3:願意實施護理師照護上限的醫院,給付空床費(越偏遠及等級較低醫院給付較高)並限制全國病床數。
4:學習日本於醫院病房護理站明顯處張貼護理師照護人數上限或護病比。
5:全國醫院不分等級應該採相同的護病比標準,相同疾病相同照護。
6:有多少護理師收多少床病人並建立轉院機制。
7:照服員及護佐不等同護理師只是取代家屬照護的職責(陪病文化及照顧責任)。
(以上均為政治決定,常任文官(公務員)請勿回答且不要解釋現在政府已經做的事情,請有政治責任的政務官代表政府回答,是否採納或不採納的結論,選民自然會用選票來回應。)
1.改善病人住院安全減少醫療糾紛。
2.改善血汗護理提高護理師留任年限及執業率。
3.改善偏鄉及離島或小醫院護理品質是全國均一(不論大小醫院均獲得相同護理品質和疾病嚴重程度無關)。
(以上均為政治決定,常任文官(公務員)請勿回答且不要解釋現在政府已經做的事情,請有政治責任的政務官代表政府回答,是否採納或不採納的結論,選民自然會用選票來回應。)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