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APOLLO
檢核未通過
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之事。很多民事的損害賠償,雖然債權人經過千辛萬苦打贏官司,可到最後依然拿不到債務人的半毛錢。只因為債務人走法律漏洞,藏匿、轉移資產,鐵了心不想還——反正老子名下沒財產,你能奈我何!也因此債務人有恃無恐,繼續幹其非法勾當,社會永無寧日。而法律既然允許債權人可轉讓債權,因此在此提議立法,債權人亦可把債權轉讓與(或贈予)政府,藉由公權力,讓債務人去服勞役,或做公共工程等等(政府不是缺工嗎?)如此既可警剔債務人,正義得以伸張;又可不浪費司法資源。
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之事。很多民事的損害賠償,雖然債權人經過千辛萬苦打贏官司,可到最後依然拿不到債務人的半毛錢。只因為債務人走法律漏洞,藏匿、轉移資產,鐵了心不想還——反正老子名下沒財產,你能奈我何!也因此債務人有恃無恐,繼續幹其非法勾當,社會永無寧日。而法律既然允許債權人可轉讓債權,因此在此提議立法,債權人亦可把債權轉讓與(或贈予)政府,藉由公權力,讓債務人去服勞役,或做公共工程等等(政府不是缺工嗎?)如此既可警剔債務人,正義得以伸張;又可不浪費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