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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民法修定春節期間法定假日期間夫妻應協議過節之規劃及住所地。協議不成依民國紀元年單數雙數輪流之。

提議者 向日葵

已附議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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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1-14
檢核
2023-01-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3-17
建議民法修定春節期間法定假日期間夫妻應協議過節之規劃及住所地。協議不成依民國紀元年單數雙數輪流之。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傳統社會農曆春節期間,女性被要求至夫家過年,現今社會女性已經需獨立需負擔家庭之經濟責任,故應同等具規劃農曆春節期間居住與休假地之待遇。

利益與影響

1、提升性別平等價值。

2、提高結緍意願。

3、降底心因性疾病及焦慮症對家庭所帶來的影響。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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