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通過「景觀法」拯救台灣景觀,打造屬於台灣特色且又乾淨的市容環境

提議者 HSU02001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3-06-16
檢核不通過
2023-06-1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的市區市容,總是感覺不太「順眼」

風格不一的建築物、違建的頂樓加蓋,廣告牌與招牌的混雜,造成了我們的市容無法更具協調、同步,甚至展現出台灣城市的特色。

反觀日本2004年,制定了全國性的《景觀法》,以不破壞原有景觀為大原則下,讓各個地方去制定屬於當地特色的景觀計畫,而非去制定統一標準來定義美醜。

例如規定較為嚴格的京都市,將景觀分成很多層級,分門別類地管理,對建築的大小、風格跟色調等等,都有滿詳細的要求。

簡言之我國需要透過景觀法,制定城市的大致模樣,並交由各地政府因地制宜,這樣才能夠規定人人都有義務去維護景觀,將「城鄉風貌是全民共同財產」的概念深入人心。

雖然台灣早就有「都市計畫法、建築法、森林法、環境保護法」等等,都有保護環境、維護景觀的規範,但如今我們的景觀仍然會亂七八糟,正是代表了現有的法律,無法解決問題,更需要《景觀法》來去補足跟完善其他法律。

利益與影響

  1. 如果違規景觀法,不只可能被罰款,嚴重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2. 推動景觀法成立,創造台灣美學發展,提升台灣觀光競爭力。
  3. 由景觀師與專業人士共同創造宜居環境,提高生活品質。
  4. 藉由環境景觀的改變,培養下一代的美學素養,使台灣成為更適合居住的地方。
  5. 景觀法可能成為只重視美觀不重視安全的問題,所以需要慎重的制定對應的法律。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