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史蒂芬周
已附議15 (尚餘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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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與動機
2025年5月19日,新北市三峽發生重大車禍事件,78歲余文正駕駛車輛衝撞民眾造成3死12傷。
據媒體報導,余男早於5年前就曾涉及類似危險駕駛行為,卻仍在2025年2月順利換發駕照。
此案突顯出台灣現行制度對於高風險駕駛人(含具交通暴力前科者、高齡失能者)
缺乏有效的審查與控管機制,對社會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 建議目標
建置高風險駕駛人辨識與通報制度
強化高齡駕駛人換照門檻
整合司法、醫療與監理機關資訊
導入風險導向的駕照管理系統
📌 具體建議內容
一、建立「交通暴力行為紀錄與黑名單系統」
由警政署與交通部合作,針對以下類型駕駛人建立黑名單:
曾蓄意衝撞、逼車、下車毆打等行為者
三年內重大交通違規累犯(例如酒駕、無照、逆向高速行駛)
曾涉及人身傷害的交通事故且有刑事紀錄者
該系統應與監理所駕照發照平台自動連結,可即時阻擋或延遲換照作業,必要時需送精神或行為鑑定。
二、強化高齡駕駛人換照與風險評估機制
75歲以上駕駛人應:
每兩年需進行「完整認知能力測驗」(非僅靠簡易問卷)
醫師診斷若發現疑似認知退化,應強制轉介至精神科進一步鑑定
可由家屬、醫師或社區主動通報其駕駛安全疑慮
三、司法與監理系統即時通報機制
若駕駛人因「駕車傷人」、「交通過失致死」、「暴力衝撞行人」遭起訴或定罪:
法院須通報監理所暫停駕照效力
可啟動「強制鑑定駕駛能力」機制(如德國制度)
四、推動「駕照評分制」並定期重新評估
推行交通風險評分制度(Driver Risk Score)
評估依據:違規紀錄、事故紀錄、年齡、醫療狀況
超過高風險門檻者應強制重考或接受輔導課程
可與保險制度連動,提高風險成本
近年因高齡與高風險駕駛人導致的交通意外頻傳,
應藉由本次重大事故,進一步檢討駕照制度並完善相關法制,
確保社會大眾行的安全。
本建議書懇請相關機關正視問題,推動制度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