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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車位遭侵佔 車位主可請警察蒐證並拖吊

提議者 飲料人

已附議15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4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4-25
檢核
2019-04-2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6-2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台灣法規對於私人車位遭侵佔之保護極為薄弱

且就算有警察介入也頂多幫忙聯絡車主

車位主人只能事後花時間與心力請求民事賠償

能得到的賠償極為可笑

在民主法治國家

私人財產應該於性命 身體一樣獲得重視

不該隨意受他人侵佔

應該給予公權力介入

視同違停 能拖吊 且中間之費用由侵佔他人車位者負責

利益與影響

台灣非常多平面停車位 受限於土地大小

無法大範圍包圍

阻車器因台灣氣候易損壞

私人財產本來就該受到保護

若公權力能合法介入

能減少私人財產遭侵害之狀況

並增加國人尊重他人財產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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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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