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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濫訴成本,節約國家資源之建議

提議者 潛水員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為有效遏止濫訴行為,減輕司法系統不必要的負擔,本建議擬透過提升濫訴者的訴訟成本,使其在提起訴訟前能更加審慎思考,而非輕易將司法資源作為個人工具。具體建議措施如下:

調整訴訟費用制度:

  • 導入階梯式訴訟費用:針對過去有多次敗訴紀錄的當事人,其再次提起訴訟時,可考慮將其訴訟費用以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累進調高。此舉能有效提高屢次敗訴者的訴訟門檻,使其濫訴行為不再是零成本。
  • 擴大訴訟費用擔保金制度:對於無正當理由、且明顯缺乏勝訴可能性的案件,法院可命令原告繳納一筆金額合理的訴訟費用擔保金。若最終判決敗訴,此擔保金可用於補償被告因應訴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律師費),而非僅由被告自行負擔。

強化律師倫理與責任:

  • 建立「惡意訴訟」律師懲處機制:對於明知當事人訴訟理由不成立,仍惡意協助提起訴訟的律師,律師公會應有更明確且嚴格的懲處規範。懲處方式可包括暫停執業、課以罰款,或在情節嚴重時吊銷執照。此舉將促使律師在承接案件時,能更謹慎評估其正當性,而非單純以營利為目的。

修訂民事訴訟法條文:

  • 增設「無益之訴」駁回條款:參考國外立法例,在民事訴訟法中明確增列「無益之訴」條款。若法官在初步審查時,即認定訴訟明顯缺乏實益或目的不當,可於程序初期直接裁定駁回,不讓案件進入冗長的審理程序。這將有效阻止顯無勝訴可能或惡意騷擾的訴訟案件浪費司法資源。

利益與影響

這些建議一旦實施,將對司法體系及社會產生多方面積極影響:

節約國家司法資源:透過提高濫訴成本,將能有效減少法院受理的無謂案件數量。這不僅能讓法官、書記官等司法人員將精力集中在真正需要審理的重大或複雜案件上,也能縮短案件審理時間,提升司法效率。

保障被告權益:目前,許多被告即使最終勝訴,仍需自行承擔龐大的律師費與時間成本。上述建議透過訴訟費用擔保金等制度,將能更有效地補償被告的損失,使其在面對不當訴訟時獲得更好的保護。

維護司法公正與尊嚴:當司法不再被濫用為個人報復或惡意騷擾的工具時,其公正性與公信力將得以維護。大眾對司法系統的信任也會因此提升。

建立更健康的訴訟文化:透過強化律師責任與明確的法律規範,將能引導當事人及律師在提起訴訟前,能更加理性評估,而非僅憑一時情緒或惡意。這有助於塑造一個更尊重法律、更注重實質正義的社會文化。

總結來說,這些措施並非在阻礙人民尋求司法救濟的權利,而是在確保此權利不被濫用的前提下,讓司法資源能更公平、更有效率地分配給真正有需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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