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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綠地比例不足問題

提議者 Yi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依都市計畫法第45條規定: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除具有特殊情形外,其占用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百分之十。依其立法說明「…係由於公園等之佈置易遭忽視,故仍保留應佔面積之比例規定…」,故有關都市中的公園綠地除了面積的規範外,對於公園綠地內如何規劃設計,並無更細緻的規定

 

2.現行規定將「公園綠地」與「廣場、兒童遊樂場及體育場所」歸於同一類別,再加上公園綠地可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供立體與平面的多目標用途,一再壓縮公園綠地的面積,故為避免於計畫時遭忽視,建議將公園綠地面積應占都市計畫面積之比例,列為獨立應達成之項目

 

3.都市公園綠地宜由中央一併規範綠覆率、透水率及建蔽率
都市綠化是一個對於淨化空氣與降低都市溫度非常有效的方法。但都市公園綠地實際上並非種滿植物,其中尚有許多硬體設施及水泥化的設計,並不全然是綠空間,不僅無助於熱島效應的減緩,還將加速整體環境的惡化

 

利益與影響

聯合國今年3月出爐的「世界幸福感報告(World Happiness Report)」認為,即使是短暫徜徉在綠意之中,也有助於大眾舒緩壓力。因此,公共空間若能多營造綠意盎然的自然環境,將有利於民眾體格鍛鍊、增進社會互動,也能減低環境壓力、避免呼吸系統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如此一來,人民幸福感也會跟著提升。

但可惜的是,盤點台灣人口密集度相當高的城市,其綠色空間卻沒有想像中的多。「2018年世界都市文化報告」顯示,台北市僅有3.4%的土地面積是綠地,相較於芬蘭赫爾辛基(Helsinki)的40%,是遠遠不足。而前者在2020年世界都市幸福感排名中,被評列為47名,後者則位居第一!顯然,綠地空間的多寡,確實與人民幸福感息息相關,台灣還有很多努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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