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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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件發生,多會透過車禍鑑定來釐清肇事責任
但有時候車禍的發生未必是駕駛或用路人的過失而已,交通號誌、道路設計不良都是可能的原因
所以如果可以在車禍鑑定時,都將道路設計、環境因素都考量在內
再由鑑定機關設置專責人員負責統計、分析車禍熱點道路,定期回報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用以當作改良用路環境的基礎
如此一來就可以透過這些已經車禍的案例,來把環境因素降到最低,給用路人一個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透過已知的車禍熱點去分析車禍發生的客觀因素,再由中央、地方主管機關定期改善,以求達到道路設計零死角、交通號誌零誤解,目標大幅降低車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