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晴山攝影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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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內容(解決方案)】
鑑於現行國民身分證與護照照片規格,在實務執行中對「兩耳輪廓」有過度嚴苛之要求,導致眾多生理特徵為「貼耳」或「髮量厚重」之民眾頻遭退件,嚴重許多民眾困擾。
建請內政部戶政司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共同修正現行照片審核標準如下:
1.修正文字表述:將現行規範中關於「兩耳輪廓需清晰、不遮蓋」之描述刪除或修訂。
2.明確審核核心:將審核要點修訂為:「應顯露臉部兩側邊緣輪廓,頭髮不得遮蓋眼、鼻、口及臉部線條(自額頭至下顎)。」
3.尊重生理差異:明確規定申請人若已將頭髮撥至耳後或以髮夾固定,縱使因天生生理特徵(如耳朵角度較小、較貼臉頰等)導致正面照片中耳朵不完全外顯,行政機關應予以受理,以免造成民眾以耳後墊物等非自然手段強行撐開耳朵。
【問題描述(現況說明)】
1.僵化的行政規定造成因生理特徵不同而有不同的待遇:現行標準對「露出耳朵」的執著,忽略了人類生理構造的多樣性。天生「貼耳」者即便完全撥開頭髮,正面亦難見完整耳輪。
2.行政標準超越國際規範:國際民航組織(ICAO)Doc 9303 規範重點在於「臉部邊緣(Facial Edges)」,並未強制要求必須看見兩耳。台灣現行審核實務已超越國際標準,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負擔。
3.誘發非自然之變造手段:因擔心退件,許多相館與民眾採取「耳後墊棉花」等方式取巧。此舉不僅改變了申請人的真實自然樣貌,更可能導致自動通關系統(e-Gate)因特徵點偏移而比對失敗,適得其反。
4.浪費社會成本:民眾因「耳朵不夠明顯」而往返補件、重拍,不僅浪費公務員收件時間,亦增加民眾經濟與時間成本。
1.落實便民利民:簡化審核標準,能大幅降低因生理特徵導致的退件率,提升民眾對政府行政效率的滿意度。
2.確保護照真實性:鼓勵民眾以自然樣貌(真實肖像 True Likeness)拍攝,減少因物理性修改導致的身分識別風險,符合生物辨識之科技實務。2026年之國際生物辨識技術已趨成熟,自動通關系統主要針對眼角、鼻翼及臉型線條進行比對,耳朵輪廓並非唯一或絕對之關鍵點
3.跨部會行政統一:同時修正身分證與護照規格,可落實「一照多用」之便利,避免民眾在不同部會間面臨標準不一的窘境。
4.符合國際人權與平等原則:尊重每位國民天生的生理特徵,不因耳朵構型而增加其履行公民義務(辦理證件)之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