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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兒童,青少年的犯罪行為應該加重刑責

提議者 Yeh Henry

已附議15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4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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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0-26
檢核
2017-10-3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2-30
侵害兒童,青少年的犯罪行為應該加重刑責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年來我國針對兒童、青少年的侵害行為常常躍上新聞版面

 

諸如虐童,性侵甚至是隨機殺害等犯罪行為實在令人髮指。

但無論是法院的審查速度,最後的刑責等均無法達到喝阻效果。

反而在資訊發達的現在幾乎每天都可以看到相關的案件發生

 

這些殺童魔 後來怎麼了

 

甚至在去年就有12人受虐致死,這還是有進入統計的數字。

沒有見光的黑數不知凡幾

 

台灣兒少悲歌 10分鐘1件受虐兒 去年致死12人

社論-虐童事件是台灣的恥辱

 

孩子是國家未來的棟梁,這句話大家都知道,但是反過來說我們的政府是否做的太少了?

除了努力提升生育率以外,提供能夠讓父母安心養育孩子的環境也是政府應盡的責任。

我們不想在看到下一個小燈泡、下一個王昊

 

小燈泡事件

王昊事件

 

追根究底,就是臺灣在兒童保護的力量不夠,無法給予犯案者或是犯罪預備者足夠的警惕

殺人免死,最多就是無期徒刑,10多出來繼續找下一個受害者。

沒有足夠的避免再犯措施以及喝阻效果。

 

因此建議我國應該要修法,針對兒童以及青少年的侵害行為,加重刑責

美國有個『潔西卡.倫斯福德法案』,源自一個小女生被性侵累犯姦殺後所立,法案規定,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強制判刑25年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得保釋或假釋。犯人出獄後必須終身佩帶全球定位系統裝備。

潔西卡法案


另一個「梅根法案」也是因為小女孩被有性侵前科的鄰居帶走失蹤,美國在梅根失蹤八十七天後,簽署了第一個梅根法案,將性侵犯資料公佈在網路上給社區居民查詢。最近新法案要求 只要嚴重性侵犯搬入社區 必須email給社區居民警示。  

 

梅根法案

 

 

 

利益與影響

提高對於兒童,青少年的保護,同時也是確保了國家未來的穩定發展

提高刑責,並且加速審判,並積極的強化社區的連結跟聯防

讓父母以及准父母們敢生,能養,國家未來才會持續有成長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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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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