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哲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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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機車道的最高速限,與汽車道不同,且相差頗大,容易造成用路人困擾!
二、某些機車道路段限速極為不合理,譬如高雄市中山路機車道限速40公里,機車道的道路品質真的那麼差,只能龜速移動嗎?
三、車流量大,塞車時,不用限速,用路人自然得降低速度!但車流量少時,若能騎到60,但卻限速40,無形中造成通勤時間的泿費,增加不少社會成本!
四、汽車在一般道路最高限速為50-60公里,但在機車卻是40公里,兩者相差10-20公里,這貫在是不符合公平原則!
1、減少交通壅塞、路隊長的情況。
2、跟汽車道限速相同,避免搞混路段的限速,被違規照相。
3、適度提高安全路段的最高限速,可以減少用路人通勤的時間,同時也減低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