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可誘發蠶豆症患者溶血、可能致癌的合成樟腦丸
目前進度
檢核
2020-04-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相信各位家裡有蠶豆症(G6PD 缺乏症)孩子的爸爸媽媽、或本身就有蠶豆症的病友,都曾有過什麼可以用、什麼不能接觸的困擾,其中最讓人擔心的就是合成樟腦丸了。
市售的合成樟腦丸可分成兩種:萘丸(又稱臭丸,成分:萘,Naphthalene)與水晶腦(成分:對-二氯苯,para-dichlorobenzene)。萘是蠶豆症患者務必禁止接觸的物質,會破壞患者血液中的紅血球,嚴重者甚至造成生命危險。雖然環保署已規範須標註「蠶豆症患者請勿使用」警語等措施,但因萘容易透過揮發或滯留於衣物,由個人使用擴散至公共場所--像是在擁擠的公共交通工具、密集的社區住宅、分租套房等環境,造成他人的安危困擾 [1][2][3]。同時因部分政府單位、學校、軍營等使用合成樟腦丸來驅蟲、除臭,造成洽公民眾、學生、軍公教人員、政府單位約聘人員的危險。
國人蠶豆症發生率約為1.61%(男生2.81%,女生0.70%)[4],估計全台約有數十萬的患者須經常注意自身周遭潛在的危害,甚至因此造成通勤、就學、工作、居住上的困擾與糾紛。然而合成樟腦丸的危害可不只限於對蠶豆症患者。萘丸中的「萘」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會使實驗鼠罹癌,並由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5] 和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6] 列為可能對人類致癌物質,前者並指出萘可能造成白內障、溶血性貧血等症狀。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HHS)指出,基於充分的動物實驗,有理由認為萘會對人體致癌 [7]。美國環保署(EPA)更直指晚近研究中萘引發鼻咽癌的危險 [8]。而常作為萘丸替代品、同樣可能引發溶血的水晶腦,其中的「對-二氯苯」也被視為有可能使人類致癌的風險 [9]。
對於含有萘與對-二氯苯的合成樟腦丸,他國已有設下禁令的先例。加州於 1992 年 [10]、歐盟於 2008 年 [11]、紐西蘭於 2014 年即禁止含有「萘」的樟腦丸 [12],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亦早於 1993 年即禁止 [13]。2011 年,澳洲公衛學者也發起禁用的倡議,希望能藉此避免蠶豆症新生兒溶血、腦損傷的問題再次發生 [14]。同樣地,針對「對-二氯苯」,美國加州、緬因州、馬里蘭州、麻州、紐澤西州、俄州、賓州、華盛頓等均禁止含有該成分的廁衛用品 [15],瑞典於 1985 年禁止使用為驅蟲劑 [16]。
我們期待政府在五年內,逐步禁止非工業用的萘(萘丸)與對-二氯苯(水晶腦)消費性產品的製造、加工、輸入、販售、使用。
利益與影響
目前環保署依「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第 14 條第三款規定,環境用藥毒性屬世界衛生組織(WHO)殺蟲劑口服或皮膚急毒性分類為高毒以上者,不予登記環境用藥許可證。由於萘與對-二氯苯均分類為低毒,故目前無禁止,僅採與美國相同之產品標示等手段減低公眾風險 [10]。
然而台灣與美國國情不同,有遠高於美國的都市人口密度,與前述個人使用擴散至公共空間的問題。有鑑於此二物質對蠶豆病患者至今仍層出不窮的損害案例,以及所導致的致癌風險和醫療體系負擔,我們期待環保署依據同條第五款,將萘與對-二氯苯納入「環境用藥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危害國民健康或污染環境之虞」者,並拒發許可。在五年內,逐步禁止非工業用的萘(如,萘丸)與對-二氯苯(如,水晶腦)消費性產品的製造、加工、輸入、販售、使用。
具體措施如下:
- 環保署:依「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14 條第五款(環境用藥經本局認定有危害國民健康或污染環境之虞),即刻停止核發、拒絕展延:製造、生產或輸入含上述二種物質合成樟腦丸之五年期環境用藥許可證,以達五年內禁止製造、加工、輸入、販售、使用的目標。
- 衛生福利部:行文政府機關(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各級單位、各級學校、軍營、廠場、倉儲,與尤其其他第一線與民眾接觸的地方行政單位等)應於一年內停止使用含上述二種物質的產品。加強宣導民眾為了自己、家人與公眾的安全,使用其他低人體毒害、環境毒害的驅蟲、除臭產品。尤其注意加強偏鄉、原鄉、新住民等需更多衛教資源與多語翻譯投入之地區。
相關連結
[1] 三立新聞,社區停車場天花板驚見樟腦丸 管理員竟回:就你家在反應!
[2] 民視新聞,鄰居放樟腦丸 辱蠶豆症父母造孽
[3] 今新聞,搭捷運頭好痛!男自爆「恐怖原因」 讓人驚呼:長知識
[4] 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罕見遺傳疾病一點通:葡萄糖-六-磷酸鹽去氫酵素缺乏症 (蠶豆症)
[5] IARC, Monographs on the Evaluation of Carcinogenic Risks to Humans (Volume 82)
[6] ECHA, Substance Infocard: Naphthalene
[7] PubChem, Compound Summary: Naphthalene
[8] EPA, Avoid Illegal Household Pesticide Products
[9] PubChem, Compound Summary: 1,4-Dichlorobenzene
[10] HHS, Naphthalene Mothballs: Emerging and Recurring Issues and their Relevance to Environmental Health
[11] Southwark Council, Message from Southwark Trading Standards: Illegal Mothball Products, Are You Selling Banned Goods?
[12] The New Zealand Herald, Mothballs banned due to toxic risk
[13] 律师e通,国务院经贸办、卫生部关于停止生产和销售萘丸提倡使用樟脑制品的通知(1993年2月16日国经贸调<1993>64号发布)
[14] MedicalXpress, National ban on mothballs containing naphthalene may prevent brain damage in babies, by University of Sydney
[15] Cleaning & Maintenance Management Online, VOC regulations release
[16] IARC, Monographs on the Evaluation of Carcinogenic Risks to Humans (Volume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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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機關名稱 環境部
回應日期:
2020-08-13
研商辦理情形
提議者:PC |
提議日期:109年4月11日 |
主、協辦權責機關: |
成案日期:109年5月30日 |
主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協辦:衛生福利部 |
回應日期:109年8月13日 |
提議主題 |
禁用可誘發蠶豆症患者溶血、可能致癌的合成樟腦丸 |
提議內容 |
相信各位家裡有蠶豆症(G-6-PD缺乏症)孩子的爸爸媽媽、或本身就有蠶豆症的病友,都曾有過什麼可以用、什麼不能接觸的困擾,其中最讓人擔心的就是合成樟腦丸了。 市售的合成樟腦丸可分成兩種:萘丸(又稱臭丸,成分:萘,Naphthalene)與水晶腦(成分:對-二氯苯,para-dichlorobenzene)。萘是蠶豆症患者務必禁止接觸的物質,會破壞患者血液中的紅血球,嚴重者甚至造成生命危險。雖然環保署已規範須標註「蠶豆症患者請勿使用」警語等措施,但因萘容易透過揮發或滯留於衣物,由個人使用擴散至公共場所--像是在擁擠的公共交通工具、密集的社區住宅、分租套房等環境,造成他人的安危困擾。同時因部分政府單位、學校、軍營等使用合成樟腦丸來驅蟲、除臭,造成洽公民眾、學生、軍公教人員、政府單位約聘人員的危險。 國人蠶豆症發生率約為1.61%(男生2.81%,女生0.70%),估計全臺約有數十萬的患者須經常注意自身周遭潛在的危害,甚至因此造成通勤、就學、工作、居住上的困擾與糾紛。然而合成樟腦丸的危害可不只限於對蠶豆症患者。萘丸中的「萘」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會使實驗鼠罹癌,並由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和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列為可能對人類致癌物質,前者並指出萘可能造成白內障、溶血性貧血等症狀。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HHS)指出,基於充分的動物實驗,有理由認為萘會對人體致癌。美國環保署(EPA)更直指晚近研究中萘引發鼻咽癌的危險。而常作為萘丸替代品、同樣可能引發溶血的水晶腦,其中的「對-二氯苯」也被視為有可能使人類致癌的風險。 對於含有萘與對-二氯苯的合成樟腦丸,他國已有設下禁令的先例。加州於 1992 年、歐盟於 2008 年、紐西蘭於2014年即禁止含有「萘」的樟腦丸,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亦早於1993年即禁止。2011年,澳洲公衛學者也發起禁用的倡議,希望能藉此避免蠶豆症新生兒溶血、腦損傷的問題再次發生。同樣地,針對「對-二氯苯」,美國加州、緬因州、馬里蘭州、麻州、紐澤西州、俄州、賓州、華盛頓等均禁止含有該成分的廁衛用品,瑞典於1985年禁止使用為驅蟲劑。 我們期待政府在五年內,逐步禁止非工業用的萘(萘丸)與對-二氯苯(水晶腦)消費性產品的製造、加工、輸入、販售、使用。 |
分析說明 |
- 萘及對-二氯苯用於環境防蟲,屬本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管理之環境用藥,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9條規定,製造、加工或輸入環境用藥,應向本署申請查驗登記,經核發環境用藥許可證後,始得製造、加工或輸入。
- 依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第14條規定,環境用藥毒性屬世界衛生組織(WHO)殺蟲劑口服或皮膚急毒性分類為高毒以上者,不予登記環境用藥許可證。萘及對-二氯苯口服及皮膚急毒性為輕毒,可登記環境用藥。
- 經確認,合成樟腦丸為「萘丸」,後續針對環境用藥「萘」進行分析。
- 目前本署核准含「萘」環境衛生用藥許可證共45張,其中原體1張(限由環境用藥製造業者使用),其餘44張均為一般環境衛生用藥(一般民眾可購買使用),登記用途為衣櫃、衣櫥、化妝室等環境防蟲(衣魚、鰹節蟲)。
-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對於含「萘」環境用藥,標示警語須均標註「蠶豆症患者請勿使用」、使用注意事項標註「勿與對-二氯苯、樟腦混合使用」。
- 國際萘環境用藥管制規定:美國未禁用,美國環保署仍有登記萘環境用藥防蟲產品,各地方州政府可以視需求加嚴管理及限制。中國1993年公告禁止生產及輸入以萘為原料的環境防蟲產品。歐盟考量該成分對人體有致癌風險,於2008年禁用於環境殺蟲防蟲產品成分。紐西蘭禁用。日本、澳洲、新加坡未禁用,其中新加坡樟腦丸產品不須登記註冊。各國國情不同,管制規定不盡相同。
- 依美國環保署及歐盟資料,萘為可能致癌物,無明確證據顯示該成分對人體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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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辦理情形 |
- 本案成立後,行政院於109年6月1日召開「109年6月開放政府聯絡人工作推動會議」,經出席單位票選決議納入6月份協作會議,由本署主辦,涉及人體健康部分則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國健署)協辦。
- 本署化學局於109年6月9日電洽提案人瞭解其訴求,其表示萘會破壞蠶豆症患者紅血球,公共空間如圖書館、公廁使用「萘」,對蠶豆症患者造成生命危險,不希望其進出公共場所權益受影響,故建議本署修訂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停止核發及展延萘環境用藥許可證。
- 行政院於109年6月10日邀集跨部會召開本議題開放政府第72次協作會議-工作會議,初步確認議題脈絡、盤點利害關係人、確認整體時程及協作會議工作分配:
- 協作會議議題第1步討論公務機關限制使用萘丸,第2步由本署與國健署共同研究禁用可行性評估。
- 本署提供利害關係人名單,包括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環境用藥業者、清潔服務業、提案人、消費者等。
- 109年6月17日至6月19日與各利害關係人進行訪談,蒐集彙整其意見並提供行政院。
- 行政院於109年6月30日邀集跨部會召開本議題開放政府第72次協作會議-會前會,決議:
- 確認提案人所提「合成樟腦丸」為「萘丸」,協作會議聚焦於「萘丸」。
- 討論核心問題經行政院及跨部會歷次工作討論及所蒐集之資料,定為「如何兼顧一般消費者需求前提下,減少蠶豆症患者日常風險」。
- 109年7月17日召開本議題第72次協作會議,由行政院、跨部會、提案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共同討論,本署除說明國內外環境用藥萘管制規定以外,並提出各利害關係人針對提案之意見:
- 宣導使用萘成分以外的替代產品:目前本署已登記防蟲(衣魚、鰹節蟲)產品尚有益避寧、拜富寧、賽滅寧、賽酚寧、天然精油(天然樟腦、香茅)等成分。
- 強化產品及場所標示:
- 強化萘丸業者責任,業者改善產品外包裝警語、使用說明。
- 公共場所如有使用萘丸,需設置警示圖案或標語。
- 公部門優先限制使用萘丸:如公家機關、公廁、公共運輸…等公共場所限制萘丸使用,共同營造蠶豆症友善環境。
- 限制或禁用萘丸,需漸進式或由經濟部協助輔導工廠轉型,或由幼兒、校園、敏感族群場域等空間優先限制萘丸使用。
- 宣導工作有很大空間可著力,宣導對象包括患者、民眾,不僅透過政府單方面規定,民間亦須有所意識。
- 蠶豆症患者已在其臉書社團建置公共場所萘丸回報地圖,環境用藥業者及政府機關可共同合作,如業者可提供販賣下游名單、政府機關可協助推廣,使資源共享、資訊更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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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採情形 |
- 提案人於協作會中表示,其訴求係希望政府保障蠶豆症患者空間及資源使用權益,並同意如能保障蠶豆症患者權益及健康安全,可排除原訴求,可能會再折衷或讓步,期待業者善盡其社會責任。
- 依行政院所定核心議題「如何兼顧一般消費者需求前提下,減少蠶豆症患者日常風險」及協作會議各與會者意見,本案擬規劃辦理:
- 請衛生福利部宣導認識蠶豆症、本署宣導認識環境用藥及安全使用環境用藥,透過跨部會共同合作使蠶豆症資訊更公開。
- 強化環境用藥業者責任,請萘丸持證業者加強產品包裝警示文字及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 請公務部門評估在其所管之公共空間如有使用萘丸,增加提醒標示及警語。研析辦公場所、公廁及所管之公共場所推動萘丸限制使用作法,如仍有用藥防治環境衛生害蟲需求,可使用本署核准其他防蟲成分替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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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推動規劃 |
- 本署與衛生福利部共同協助推廣蠶豆症患者建置之網頁,使資源共享、資訊更公開。
- 本署將邀請持有萘丸環境用藥許可證業者共同研商其萘丸產品包裝警示文字強化作法及友善蠶豆症患者之配套措施。
- 本署將持續宣導民眾認識環境用藥及安全使用環境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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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環境部
回應日期:
2020-07-02
研商辦理情形
為研商本案後續政策方向,唐鳳政委訂於今(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18時召開協作會議,除邀請提議者外,亦歡迎關心此案的附議者出席會議,特此公告,開放報名。
欲報名出席者,請填寫google表單(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cDT377BPfyeuJOQ53-qzl9Hqw0Yw2QRkGF9Amd-3-m4/edit),我們將取先報名之5位附議人出席。
另有以下事項請注意: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7月6日(星期一)下午5時為止。
報名資格:有參與連署「禁用可誘發蠶豆症患者溶血、可能致癌的合成樟腦丸」之附議人。
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單,且為審核是否有參與該案連署,請務必正確填寫登入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信箱。
報名成功後,我們將於7月10日(星期五)前寄發郵件通知,再請留意您的信件。
權責機關說明
機關名稱 環境部
回應日期:
2020-12-18
提議者:PC |
提議日期:109年4月11日 |
主、協辦權責機關: |
成案日期:109年5月30日 |
主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協辦:衛生福利部 |
回應日期:109年8月13日 |
提議主題 |
禁用可誘發蠶豆症患者溶血、可能致癌的合成樟腦丸 |
提議內容 |
相信各位家裡有蠶豆症(G-6-PD缺乏症)孩子的爸爸媽媽、或本身就有蠶豆症的病友,都曾有過什麼可以用、什麼不能接觸的困擾,其中最讓人擔心的就是合成樟腦丸了。 市售的合成樟腦丸可分成兩種:萘丸(又稱臭丸,成分:萘,Naphthalene)與水晶腦(成分:對-二氯苯,para-dichlorobenzene)。萘是蠶豆症患者務必禁止接觸的物質,會破壞患者血液中的紅血球,嚴重者甚至造成生命危險。雖然環保署已規範須標註「蠶豆症患者請勿使用」警語等措施,但因萘容易透過揮發或滯留於衣物,由個人使用擴散至公共場所--像是在擁擠的公共交通工具、密集的社區住宅、分租套房等環境,造成他人的安危困擾。同時因部分政府單位、學校、軍營等使用合成樟腦丸來驅蟲、除臭,造成洽公民眾、學生、軍公教人員、政府單位約聘人員的危險。 國人蠶豆症發生率約為1.61%(男生2.81%,女生0.70%),估計全臺約有數十萬的患者須經常注意自身周遭潛在的危害,甚至因此造成通勤、就學、工作、居住上的困擾與糾紛。然而合成樟腦丸的危害可不只限於對蠶豆症患者。萘丸中的「萘」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會使實驗鼠罹癌,並由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和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列為可能對人類致癌物質,前者並指出萘可能造成白內障、溶血性貧血等症狀。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HHS)指出,基於充分的動物實驗,有理由認為萘會對人體致癌。美國環保署(EPA)更直指晚近研究中萘引發鼻咽癌的危險。而常作為萘丸替代品、同樣可能引發溶血的水晶腦,其中的「對-二氯苯」也被視為有可能使人類致癌的風險。 對於含有萘與對-二氯苯的合成樟腦丸,他國已有設下禁令的先例。加州於 1992 年、歐盟於 2008 年、紐西蘭於2014年即禁止含有「萘」的樟腦丸,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亦早於1993年即禁止。2011年,澳洲公衛學者也發起禁用的倡議,希望能藉此避免蠶豆症新生兒溶血、腦損傷的問題再次發生。同樣地,針對「對-二氯苯」,美國加州、緬因州、馬里蘭州、麻州、紐澤西州、俄州、賓州、華盛頓等均禁止含有該成分的廁衛用品,瑞典於1985年禁止使用為驅蟲劑。 我們期待政府在五年內,逐步禁止非工業用的萘(萘丸)與對-二氯苯(水晶腦)消費性產品的製造、加工、輸入、販售、使用。 |
分析說明 |
- 萘及對-二氯苯用於環境防蟲,屬本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管理之環境用藥,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9條規定,製造、加工或輸入環境用藥,應向本署申請查驗登記,經核發環境用藥許可證後,始得製造、加工或輸入。
- 依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第14條規定,環境用藥毒性屬世界衛生組織(WHO)殺蟲劑口服或皮膚急毒性分類為高毒以上者,不予登記環境用藥許可證。萘及對-二氯苯口服及皮膚急毒性為輕毒,可登記環境用藥。
- 經確認,合成樟腦丸為「萘丸」,後續針對環境用藥「萘」進行分析。
- 目前本署核准含「萘」環境衛生用藥許可證共45張,其中原體1張(限由環境用藥製造業者使用),其餘44張均為一般環境衛生用藥(一般民眾可購買使用),登記用途為衣櫃、衣櫥、化妝室等環境防蟲(衣魚、鰹節蟲)。
-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對於含「萘」環境用藥,標示警語須均標註「蠶豆症患者請勿使用」、使用注意事項標註「勿與對-二氯苯、樟腦混合使用」。
- 國際萘環境用藥管制規定:美國未禁用,美國環保署仍有登記萘環境用藥防蟲產品,各地方州政府可以視需求加嚴管理及限制。中國1993年公告禁止生產及輸入以萘為原料的環境防蟲產品。歐盟考量該成分對人體有致癌風險,於2008年禁用於環境殺蟲防蟲產品成分。紐西蘭禁用。日本、澳洲、新加坡未禁用,其中新加坡樟腦丸產品不須登記註冊。各國國情不同,管制規定不盡相同。
- 依美國環保署及歐盟資料,萘為可能致癌物,無明確證據顯示該成分對人體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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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辦理情形 |
- 本案成立後,行政院於109年6月1日召開「109年6月開放政府聯絡人工作推動會議」,經出席單位票選決議納入6月份協作會議,由本署主辦,涉及人體健康部分則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國健署)協辦。
- 本署化學局於109年6月9日電洽提案人瞭解其訴求,其表示萘會破壞蠶豆症患者紅血球,公共空間如圖書館、公廁使用「萘」,對蠶豆症患者造成生命危險,不希望其進出公共場所權益受影響,故建議本署修訂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停止核發及展延萘環境用藥許可證。
- 行政院於109年6月10日邀集跨部會召開本議題開放政府第72次協作會議-工作會議,初步確認議題脈絡、盤點利害關係人、確認整體時程及協作會議工作分配:
- 協作會議議題第1步討論公務機關限制使用萘丸,第2步由本署與國健署共同研究禁用可行性評估。
- 本署提供利害關係人名單,包括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環境用藥業者、清潔服務業、提案人、消費者等。
- 109年6月17日至6月19日與各利害關係人進行訪談,蒐集彙整其意見並提供行政院。
- 行政院於109年6月30日邀集跨部會召開本議題開放政府第72次協作會議-會前會,決議:
- 確認提案人所提「合成樟腦丸」為「萘丸」,協作會議聚焦於「萘丸」。
- 討論核心問題經行政院及跨部會歷次工作討論及所蒐集之資料,定為「如何兼顧一般消費者需求前提下,減少蠶豆症患者日常風險」。
- 109年7月17日召開本議題第72次協作會議,由行政院、跨部會、提案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共同討論,本署除說明國內外環境用藥萘管制規定以外,並提出各利害關係人針對提案之意見:
- 宣導使用萘成分以外的替代產品:目前本署已登記防蟲(衣魚、鰹節蟲)產品尚有益避寧、拜富寧、賽滅寧、賽酚寧、天然精油(天然樟腦、香茅)等成分。
- 強化產品及場所標示:
- 強化萘丸業者責任,業者改善產品外包裝警語、使用說明。
- 公共場所如有使用萘丸,需設置警示圖案或標語。
- 公部門優先限制使用萘丸:如公家機關、公廁、公共運輸…等公共場所限制萘丸使用,共同營造蠶豆症友善環境。
- 限制或禁用萘丸,需漸進式或由經濟部協助輔導工廠轉型,或由幼兒、校園、敏感族群場域等空間優先限制萘丸使用。
- 宣導工作有很大空間可著力,宣導對象包括患者、民眾,不僅透過政府單方面規定,民間亦須有所意識。
- 蠶豆症患者已在其臉書社團建置公共場所萘丸回報地圖,環境用藥業者及政府機關可共同合作,如業者可提供販賣下游名單、政府機關可協助推廣,使資源共享、資訊更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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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採情形 |
- 提案人於協作會中表示,其訴求係希望政府保障蠶豆症患者空間及資源使用權益,並同意如能保障蠶豆症患者權益及健康安全,可排除原訴求,可能會再折衷或讓步,期待業者善盡其社會責任。
- 依行政院所定核心議題「如何兼顧一般消費者需求前提下,減少蠶豆症患者日常風險」及協作會議各與會者意見,本案擬規劃辦理:
- 請衛生福利部宣導認識蠶豆症、本署宣導認識環境用藥及安全使用環境用藥,透過跨部會共同合作使蠶豆症資訊更公開。
- 強化環境用藥業者責任,請萘丸持證業者加強產品包裝警示文字及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 請公務部門評估在其所管之公共空間如有使用萘丸,增加提醒標示及警語。研析辦公場所、公廁及所管之公共場所推動萘丸限制使用作法,如仍有用藥防治環境衛生害蟲需求,可使用本署核准其他防蟲成分替代產品。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2月7日召開「公廁品質提升相關事宜研商會議」結論「萘丸主要功用為驅蟲,非公廁清潔維護上必需使用產品,依據行政院109年7月17日召開之開放政府第72次協作會議共識,請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公部門轄管公廁避免使用萘丸,未來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單位於公廁巡檢發現公廁有使用萘丸時,將限期請公廁管理單位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公廁評鑑等級予以降級,並公布於本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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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推動規劃 |
- 本署與衛生福利部共同協助推廣蠶豆症患者建置之網頁,使資源共享、資訊更公開。
- 本署將邀請持有萘丸環境用藥許可證業者共同研商其萘丸產品包裝警示文字強化作法及友善蠶豆症患者之配套措施。
- 本署將持續宣導民眾認識環境用藥及安全使用環境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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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共筆,
筆
禁用可誘發蠶豆症患者溶血、可能致癌的合成樟腦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