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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本國居留證者得在國內行使參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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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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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12-07
檢核不通過
2021-12-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參政權泛指投票、罷免、創制、複決、應考試、服公職等權利

持本國居留證者,若是在台灣所待的時間夠久(如十年、二十年)

且不願放棄原國籍或是該國不接受雙重國籍身份之外國人

應賦予其參加公民投票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選舉之權利

而不需要透過歸化程序即可參與。

 

紐西蘭、烏拉圭、智利等國,只要外國民眾在當地生活、居住一段時間,政府便賜予其投票權。

因新住民佔台灣人口比例已超越原住民族,中華民國也應跟進。

 

利益與影響

熱衷於參與政治的外國人士

亦可以投出心目中的候選人

此提議無影響台灣人權益

值得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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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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