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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離職後之公保投保年資對於退休後生活無保障

提議者 木木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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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10-27
自行撤案
2021-10-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公務員離職後,若未來不再任公職,其曾投公保的年資就無任何保障,

每月自繳及公提的退撫基金僅只能選擇領回自繳及其利息的部分,

反觀勞保及國保的規定,只要曾經加保勞保及國保,

就能於規定年請領老年給付及退休金,兩者年資甚至能併計,

若達15年甚至能選擇領月退,

建議修正公保也能與勞保及國保一起併計年資,請領老年給付,

以及退撫金若選擇不領回,則到法定年齡時,也能請領退休金。

利益與影響

經查有關公保及退撫金皆無對離職公務人員的保障,

而勞保及國保在這方面卻有完善的制度,

建請完善有關公保及退撫金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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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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