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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政府提出一個合理的說法,為什麼不啟用核四新電廠,反而啟用停機近2年的的老舊核二廠?

提議者 林生先

已附議12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7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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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4-04
檢核
2018-04-0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6-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核二廠2號機在2016年5月16日維修完成後,進行併聯發電時發生跳機故障,事後一直停機至今逾600天。

政府口口聲聲說要非核家園,要用綠能取代核能,但眼看各種替代方案不是緩不濟急(各種發電方式評估耗時曠日),或是代價昂貴(太陽能發電設備昂貴,使用年限短),不然就是天馬行空不切實際(潮汐發電,洋流發電,還是要用愛發電?),再不然就是污染嚴重(燃煤火力發電是目前電力短缺最快補足的方式,但是全世界包含大陸都在致力縮減這種高污染的發電方式,台灣卻走回頭路讓台灣環保倒退30年,要不乾脆燒柴發電好了?)

眼看夏天用電高峰將至,卻仍無更好的方式可解燃眉之急,又為了怕自打嘴巴啟用當初所大肆抨擊萬惡的核四廠,只好再次運轉老舊的核二廠,加上重啟1960年投產,2007年因機組老舊除役的深澳燃煤火力發電廠來應急。

廢除核四建立非核家園的承諾看似不變,可是代價是重啟核二廠,重啟高污染已關廠10多年的燃煤火力電廠。

但是,核二不是核能嗎?核二有比較乾淨嗎?核二有比核四安全嗎?核二有比核四設備還新嗎?重啟核二的代價會比啟用新的核四還低嗎?

請政府想一些能夠說服國人的理由,來告訴國人,為什麼花了3~4千億國人血汗錢蓋的核四不用,非要廢掉,反而卻去重啟已運轉了3~40年的老舊核二廠,這個道理在哪呢?

就算一時間無法廢核的話,要啟用來應急的話,怎麼說也該是啟用新的廢掉舊的才對吧?這件事就像一輛開了3~40年快爛掉的老爺車不報廢還硬要不計代價修來開,但卻把一輛買來就沒開過一天的新車直接送去廢車廠當廢鐵賣掉一樣的荒謬!

 

利益與影響

重啟核二廠一樣是核能,並不會比啟用核四廠還來的安全。

而且核四發電量還遠比核二廠多很多(核二只有985 MW機組2部,核四規劃可裝6部1350MW機組,就算目前只裝了2部,發電量也遠比核二多很多)。

如果啟用核四運轉後,甚至燃煤的就可以減少很多了,全部6組機組都啟用後,甚至足夠抵掉核一~核二~核三廠,何不啟用核四當過渡期,再逐步廢掉核一~核二~核三廠,等綠能發電足夠時,再連同核四廠一併廢掉,這樣不僅能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還能達到環保永續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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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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