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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機車前座腳踏處放兒童椅讓小孩乘坐視為合法。

提議者 Jimmy Boweiha Chan

已附議4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0-22
檢核
2017-10-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2-2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法律規定重型機車腳踏板處不能載人,第二人可於座墊處乘坐。但若是較為年幼的小孩,手長無法環抱時風險更大。

 

提議若兒童手長無法環抱家長時,於腳踏處放置機車兒童椅載小孩,必須屬合法範圍不得檢舉罰款。

利益與影響

第一點,為求生育率提升,政府應放寬腳踏處不能載人的規定,採通融採納評估手長能否環抱方式,這樣會更多人想生第二胎。

第二點,大家都知道這樣危險不如買車載安全,但不是每個家庭都能說買車就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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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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