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azz chen
已附議2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3個附議
全台交通違規中有超過1/3都是違規停車,但原因很簡單就是停車位不足加上執法單位有績效壓力而導致的
拿各人的例子來說,騎摩托車上班經過便利商店,停在門口買個水前後不超過3分鐘被開單;
開車附近兩個停車場都停滿,停在巷弄黃線走到前面路口買便餐,前後不超過10分鐘也被開單。
雖然政府也知道違民眾規停車的實際原因就是供需不平衡,但有鑑於每年全台光罰金收入就接近百億(台北市編列約25億元、新北市26億元、台中市15.8億元、桃園市14.6億元、台南市6.4億元),政府單位也是真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可能去改善現況的,甚至在停車位不足的地段加強取締增加收入。
所以在此提議希望能成立相關的部門、組織或委員會,依據大量資料(交通罰單)分析實地勘察來真正改善(如建置停車場、增設停車格)交通問題。
沒人附議沒有民意,台灣交通狀況本質上根本無法改善!
實際的改善交通現況
順暢及安全的交通要從本質上改善,不是一昧的加強取締與罰款
也能減少警方處理檢舉達人的案件量